
示意圖。(圖:iStock)
有不法份子以偽造的身份證電子副本,向支付服務供應商開設帳戶,用來進行非法活動。當局提醒公眾、金融機構和企業提高警惕。
警方發文告說,在這類案件中,騙子在取得一份新加坡身份證的電子副本後,利用數碼工具,將原本的頭像替換成同夥的頭像,然後利用篡改後的身份證副本,向支付服務供應商上網申請開設帳戶。
當支付服務供應商進行「人臉動態檢測」等強制用戶驗證時,騙子會安排同夥進行驗證。帳戶開設後,就會被用來收取詐騙所得等非法活動。
文告說,部分被冒用身份證的受害者,早前曾因各種騙局,把身份證的電子副本交給騙子。
根據我國法律,偽造文件或電子記錄,包括篡改內容,以達到詐騙目的,屬於刑事罪。一旦被定罪,被告可被判處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金融管理局已通知所有金融機構留意這類作案手法,受影響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也已加強相關防範措施。
當局也提醒金融機構,應審查並確保客戶開設帳戶的程序具備足夠的防護機制,防止騙子濫用服務。
新加坡網絡安全局也建議企業採取預防措施,包括:在進行敏感線上交易,如開設支付服務或銀行帳戶時,應通過政府電子密碼Singpass進行身份驗證,而不是依賴身份證電子副本;在開設帳戶後,密切監測交易活動,如果發現短時間內有多筆可疑存款和提款活動,應立即舉報。
警方也提醒公眾,不要在沒有核實另一方身份和用途的情況下,把個人身份證件的副本同他人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