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警方近日展開多項打擊詐騙行動,逮捕17名涉嫌充當「錢騾」的男女,涉及多宗詐騙案,累計損失金額超過160萬新元。
警察部隊昨日(周日)發文告指出,這17人包括14男3女,年齡介於17至45歲之間,涉嫌參與多種類型詐騙活動,包括冒充政府官員、假求職、電子商務、投資詐騙、假買家匯款陷阱及惡意軟體釣魚等。
他們將於周一(3日)至周五(7日)陸續被控上法庭。
警方調查顯示,部分嫌犯疑將自己的銀行戶頭與Singpass登入資料交予不明人士使用,協助犯罪集團轉移或清洗詐騙所得資金。
部分人更涉嫌欺騙銀行開設戶頭,再把網上銀行(iBanking)資料交出;其中一人則被指協助集團從多個戶頭提取現金。
警方指出,嫌犯將面臨多項指控,包括:教唆欺騙、協助他人保有犯罪收益、教唆他人未經授權存取電腦資料,以及非法泄露密碼或登入代碼。
由於相關戶頭恐被用於轉移詐騙資金,警方已暫時限制17人使用數碼銀行服務、信用卡交易與自動提款機(ATM)。
根據新加坡《貪污、販毒與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55A(5)條文,若被裁定協助他人保有犯罪收益,可判最高3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依《刑事法典》第417條文,欺騙罪一旦罪成,同樣可判最高3年監禁或罰款;至於《濫用電腦法令》第3(1)條文與第8(a)(1)條文下的相關罪項,最高刑罰亦為3年監禁或罰款。
警方強調,將嚴厲對付任何與詐騙相關的行為,呼籲民眾切勿出租、出售或借出銀行戶頭及Singpass帳戶,否則一旦涉及詐騙資金流動,將需負上刑責。
為加強防範,新加坡政府自10月起已分階段落實「錢騾限制框架」,限制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者使用銀行服務、申請新手機號碼,或以Singpass/Corppass註冊高風險項目。
警方提醒,凡被評估為高風險、正接受調查、或曾被罰款、警告、起訴或定罪者,其銀行與電訊服務皆可能受限,以防再度協助詐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