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蔡德勝半夜在新加坡海軍部連路第482座組屋樓下縱火,被判坐牢1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送貨員因感到無聊,半夜在當組屋樓下縱火,燒毀3台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和8輛腳車,甚至引發停電,被判入獄1年。
《聯合早報》報道,42歲的被告蔡德勝(譯音)面對一項惡作劇縱火的控狀,他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
案件發生在2024年8月15日凌晨時分,地點是新加坡海軍部連路第482座組屋樓下。
當時,組屋底層停放著一排腳車和個人行動輔助工具,被告案發前剛完成一單送貨。
凌晨約1時56分,被告因感到無聊,在一輛個人行動輔助工具的座位上放置火種並點燃。約1分鐘後,覆蓋在個人行動輔助工具上的帆布起火,火勢迅速蔓延。
火患最終燒毀3台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和8輛腳車,並燻黑附近的牆壁和天花板。火勢還波及電線,導致該區停電。
新加坡民防部隊在凌晨約2時零9分接獲通報,並通知警方。
被告縱火的過程被監控器拍下,當地警方展開調查,並於隔天(8月16日)晚上在他的住處逮捕他。
新加坡三巴旺市鎮理事會事後花費約1萬7053元善後,包括清洗、重新粉刷和維修電纜等。
其中3台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和1輛腳車的約4278元。
有縱火前科 加重刑罰
控方指出,火患發生在凌晨且地點屬公共場所,若未及時發現,火勢可能進一步蔓延;若個人行動輔助工具或電線引燃爆炸,更可能對居民造成嚴重傷害。
另外,被告有前科,2001年曾兩度因縱火被判監,分別為3個月和9個月。基於重犯及公共安全考量,控方促請法官判處12個月半至14個月監禁。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因壓力大而犯案,並非出於惡意或復仇,至於前科則已久遠,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火患燒毀3台個人行動輔助工具和8輛腳車,並燻黑附近的牆壁和天花板。(取自早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