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13年前和5名同夥進屋搶劫,男子潛逃多年後終落網,前日被控上法庭後,遭還押協助調查。
被告是現年44歲的林金勇,被控一項結黨搶劫的罪行,指他於2010年11月10日,下午4時許,連同另外5人,進入新加坡循環路第49座組屋的一個單位搶劫。
另外5人分別是王美漢、劉順貴、何子偉、葉易凱和黃偉漢。
根據控狀,他們搶走4170新元的財物,包括兩台手機、一本新加坡護照、5本銀行簿、兩個綠色錢包、200元現金以及約300新元的外幣等。
林金勇前日被控,不得保釋,將被還押兩周協助調查,案展1月25日過堂。
在刑事法典第395條文下的結黨打劫罪行,任何觸犯者若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5年至20年,外加至少12下鞭刑。
據了解,被告干案後潛逃多年,他是在本月9日於兀蘭關卡落網。
根據當年的報道,被告同黨假冒環境局人員檢查蚊子滋生情況,一到屋裡便搖身變匪徒,用塑料扣帶把屋裡的一對小姐弟捆綁,搶走4170新元的財物。
警方當時接獲報案後著手調查,在短短30小時內破案,逮捕3名年齡介於33至48歲的男子,並發現眾人還涉及另外兩起發生在德惠彎和百比林坡洋房的搶劫案。
這3起搶劫案的過程雷同,匪徒都以滅蚊為名,登堂入室後搶劫。
被告同黨王美漢於2011年被判坐牢8年及打12鞭;劉順貴則監4年鞭12下。
王美漢(當年36歲)被指在2010年8月至11月間,前後與他人串謀幹下3起劫案。 他面對51項罪狀,包括與人共謀欺騙、共謀擁有偽造文件、搶劫等。 控方當時以其中9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列入考量。
當年38歲的劉順貴,則面對3項搶劫控狀。
根據當年報道,王美漢因欠債,與劉順貴和何子偉決定去打搶,在何子偉建議下,於8月29日從被指當卜基的洪耀崇(當年42歲)身上搶走1000新元及一串鑰匙 。
一個月後,王美漢又與5名男子假冒新加坡環境局人員,檢查武吉巴督一帶百比林坡一間半獨立式洋房是否滋生黑斑蚊,過後用刀威脅女屋主等人,把她們五花大綁,再洗劫洋房總值11萬2700餘新元財物。
最後,他於11月10日與同謀在循環路組屋,搶走總值4170新元財物。(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