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銀行服務經理炒外匯蒙受虧損,通過賭博籌錢,還欠下一大筆卡債,3個月內從銀行保險櫃挪用近144萬元公款,前天被判坐牢46個月。
被告是34歲的潘家良(譯音),案發時是馬銀行(Maybank)蔡厝港分行的服務經理,面對一項失信以及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的職務包括監督服務人員、確保分行正常運作、每天點算分行保險櫃里的現鈔等。被告在點算保險櫃里的現鈔前,需關掉警鈴,然後向分行的財務員拿保險櫃鑰匙,點算完畢後將保險櫃鎖住,再啟動警鈴。

被告潘家良。
2021年初,被告因炒外匯蒙受虧損,雖然嘗試用信用卡還債,但債務實在太龐大,最後得向親友和合法放貸公司借錢,甚至通過賭博彌補投資虧損。
他在同年3月開始對分行保險櫃里的現金動歪腦筋,會趁分行無人上班或周末時,取走保險櫃里的現金,拿去賭博、投資外匯、或花在個人開銷上。
為掩蓋罪行,被告會在下一個工作日之前,將錢放回保險櫃里,並確保歸還的現金面額,與分行記錄吻合。
被告在2021年3月23日至6月10日間,至少15次失信143萬9250元公款。
被告無法及時將錢放回保險櫃後,向父母和未婚妻坦承罪行。
未婚妻答應幫助被告,隔天準備了40萬4000元現金,讓被告去贖罪。
被告約分行的財務員見面, 希望對方把錢放回保險櫃。財務員同意幫忙,但要求被告向分行經理告知一切。
這筆款項最終放回保險櫃里,銀行沒有蒙受損失。
最後一次拿了超過40萬元,卻在金沙賭光無力補洞才遭揭發。
被告在2021年6月10日失信40萬4000元,隨後將款項全部輸掉,無法歸還現金後,罪行才被揭發。
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因炒外匯虧錢,走投無路下才會犯罪。
被告下個月30日開始服刑,目前以3萬元保釋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