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破門行竊進餐館偷竊,警方三小時內找上門時還朝警員吐口水揮拳,31歲男子被捕後將在星期六(11月4日)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3日)晚上發文告說,當局在星期五早上11時05分接到報案,指芽籠一間餐館遭破門行竊,一名男子涉嫌偷走121元,並在逃跑時拳打一名餐館員工。
勿洛警署和宏茂橋警署的警員隨即展開調查,並在調閱電眼畫面後鎖定涉案男子的身份。警員過後找到該名男子,沒想到他卻朝其中一名警員爆粗口、吐口水和拳打警員的臉。
男子過後被逮捕,受傷的42歲男警員則入院治療,過後出院回家休養。
警方說,男子星期六將在破門行竊和蓄意傷害公務員的罪名下被控。破門行竊罪名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坐牢高達10年和罰款;蓄意傷害並妨礙公務員執勤的罪名一旦成立,涉案者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外加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