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單親媽媽推著嬰兒手推車,帶著18個月和6個月大的兒子,到超市偷快熟面、餅乾、香蕉等食品,並把偷來的28樣日常用品裝進3個環保袋,以嬰兒手推車為掩護,企圖溜之大吉。眼尖的保安攔截她時,她稱自己只是要到超市外喂奶。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9日晚上9時30分,地點在碧山第八站(Junction 8)購物中心的平價超市。
被告傅雯仙(譯音,36歲)面對兩項偷竊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她認罪後,被判罰款2500元(7500令吉)。
傅雯仙兩個月內兩度到平價超市行竊,第二次被保安逮著。(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推著嬰兒手推車,帶著18個月和六個月的兒子到超市,結果她卻邊逛邊搜刮生活用品。
調查顯示,她整整偷取了28個物品,包括巧克力、零食、飲料、快熟面、洗臉霜、洗衣液、枇杷膏、牙膏、香蕉和午餐肉等。
她將這些物品全塞進三個環保袋,並將環保袋放入嬰兒手推車內,企圖瞞天過海,沒有付錢就逕自走出超市,朝地鐵站方向走去。
不過,眼尖的超市保安馬上對她神色緊張的行為起疑,於是跟在身後觀察,並在她進入地鐵站前將她攔截,也將此事上報給經理。
經理趕到後,被告稱她只是要在超市外喂奶,並指自己在踏出超市前,已跟超市職員知會一聲。然而,經理詢問職員後,卻發現根本沒有任何職員和她說過話,她明顯是在撒謊。
經理隨後將她偷取共291元8角(900令吉)的物品全數收回。
重施故伎
兩個月內到同個超市,兩次偷竊超過300元物品,第二次重施故伎被攔截時,單親媽媽提供假資料,還承諾兩天後會回來付款,結果卻音訊全無。
庭上揭露,這不是被告第一次到超市行竊,保安上一次曾目睹她偷竊,但卻被她溜走。這次保安再次見她上門偷竊,於是馬上攔截她。
她承諾兩天後會回來付款,並留下自己的聯絡號碼、地址和兩張信用卡資料。經理頓時心生憐憫,讓她先帶孩子離開。
兩天後,經理嘗試聯絡她不果,才發現被告提供假資料,報警揭發她。
生活拮据
案發時無業,單親媽媽與老父一起養兩個年幼兒子,稱生活拮据和一時判斷錯誤才幹案。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是一名單親媽媽,她案發時沒有做工,也面對經濟困難,如今已找到工作,與年邁的父親共同照顧兩個孩子。
律師說,被告當時一時錯誤判斷,才會犯案,事後懊悔不已,偷取的物品也全數退還,並承諾不會再犯,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反駁,保安對被告起疑,將她攔截取回物品,並不是被告自己歸還物品,因而不能作為求情的考量因素之一。
法官最後判她罰款2500元,她懇請法官讓她分期繳費罰款獲准,已先繳付1500元,剩餘1000元則將於明年1月付清。
有偷竊案底
單親媽有偷竊案底,曾到嬰兒用品店偷取孩子和自己的衣服,價值約327元(990令吉)。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8月26日晚上7時25分,也在烏節路的百利宮(Paragon)商場內的嬰兒用品店行竊。
她共偷走12件嬰兒和自己的衣服,價格從13元至40元不等,總值327元。
控方指,被告有偷竊案底,且提供假資料試圖逃過罪責,加上她已是成人,理應清楚知道自己當下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