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歲男子被指在大巴窯一帶的女廁內,性侵52歲婦女。(檔案示意圖)
28歲男子被指闖進大巴窯一帶的女廁內,強迫52歲的婦女替自己口交,過程中還抓婦女的頭撞擊洗手盆。警方根據警方電眼和閉路電視確認男子身份,短短10小時內將他逮捕歸案。涉案男子今早在嚴重強姦的罪名下被控上國家法院。
《聯合晚報》報道,根據警方昨晚發出的文告,警方在星期四晚上9點35分接到一名52歲女子報案,指她在大巴窯一帶的一棟建築內遭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性侵,她也在過程中蒙受輕傷,而涉案男子已逃離現場。
東陵警署、刑事偵查局、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和警察行動指揮中心接獲通報後,密切合作展開調查。
警員通過警方電眼和閉路電視錄像,確認一名28歲男子身份,並追查出男子的逃跑路線,最終在接獲報案後短短10小時內,在宏茂橋的一個住宅單位內將涉案男子逮捕歸案。
這名男子是周吉福(譯音),他今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一項嚴重強姦的罪名。
控狀指,被告在星期四(19日)8時45分左右,闖進一棟建築的五樓女廁,逼52歲婦女替自己口交,並抓對方頭部撞擊洗手盆。
任何人未經他人同意強行肛交或強迫他人替自己口交,將被控刑事法典375(1A)(a)。若罪成,被告將面對坐牢8年至20年,以及不少於12下鞭刑。
警方將向法庭申請下令將被告還押,以進一步調查。案展本月27日過堂。
刑事偵查局局長侯光輝高級助理總監在文告中讚揚所有參與逮捕嫌犯的警員,並表示警方電眼和閉路電視錄像在本案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幫助警方迅速確認嫌犯身份,並在報案後短短10小時內逮捕嫌犯。
侯光輝強調,警方嚴正看待性相關罪行,並將不遺餘力地把犯罪者繩之以法,讓犯罪者面對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