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短一周內,男子兩次盜用他人的GetGo帳號租車,並在服用可待因後無照駕駛,結果發生車禍。
第一次,他撞壞路燈和店鋪招牌,還連撞兩輛車,逃跑一天後被捕。第二次,他在保釋不到一周犯案,這次汽車失控沖毀分界堤圍欄,逆向橫跨三條車道,撞進路旁草叢。
被告吳正輝(31歲)面對無照駕駛、危險駕駛及冒充他人欺騙等22項控狀。吳正輝星期三(3月8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12項控狀,法官把餘項納入考量,判他坐牢37個月、罰款10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調查顯示,2021年12月,被告兩次在沒有駕照和服用了鴉片提取物可待因(codeine)後開車,釀成車禍。兩起車禍中,被告都是盜用他人的GetGo帳號租下共享汽車。第一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12月1日晚上9時24分左右,地點在芽籠路和芽籠13巷的交界處。被告當時租車載著妻子和兩個分別六歲和八個月大的孩子兜風。他從宏茂橋開到芽籠後,為了感受「快感」而服用了止痛藥和可待因,結果在事發地點將一個裝有警方電眼的路燈撞倒,路燈倒向一家火鍋店,撞壞了招牌,導致火鍋店斷電。
被告闖禍後開車逃走,過程中撞到了兩輛車,停下車後,一家四口搭德士回家。
被告在2021年12月2日被捕,同天獲得保釋,豈料五天後,又釀成第二起車禍。被告同樣盜用了他人的GetGo帳號租車,開車前服用了可待因。
2021年12月7日凌晨約3時26分,被告撞毀加基武吉1道分界堤上的圍欄,逆向橫跨三條車道,撞進路旁草叢後才停下。
車禍後,被告試圖逃逸,與到場的警員展開追逐戰,結果失去平衡跌倒,當場被捕。(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