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衣印「炸了新加坡」 律師:或引恐慌觸法

男子身穿「炸了新加坡」字眼的襯衫,在歐南園地鐵站隧道走動。受訪律師表示,男子的行為或引起恐慌,觸犯防止騷擾法令。
這起事件發生於昨天(1月16日)早上7時15分許,地點是歐南園地鐵站的隧道內。
熱心讀者譚先生(52歲,保安)撥電《新明日報》24小時熱線通報,指一名男子穿著一件背面寫有「炸了新加坡」(Bomb Singapore)字眼的上衣,在地鐵站隧道走動。
他形容,男子大約20來歲,身材高大,皮膚黝黑,當時背著一個背包,右手提著一個紅色的紙袋。
「男子或許沒有意圖,但在大庭廣眾之下,穿著『炸了新加坡』的衣服,讓人心裡感到恐慌。」
由於他當時正在上班的途中,因此拍了照片後,便離開了。
對此,藍國慶律師受訪說,由於男子的行為或對人造成恐慌,因此或觸犯防止騷擾法令。
根據防止騷擾法令,任何人蓄意傳達帶有威脅或侮辱性的信息,引起他人恐慌或焦慮,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