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52歲獅城婦墜電話騙局,10萬新元(約33萬令吉)存款被轉至香港男子的銀行戶頭,她趕緊兩地報警,香港警方及時凍結涉案戶頭,過後她入稟香港法院成功向銀行討回這筆錢。
鄭美玲在2021年4月30日接獲陌生男子來電,對方稱是她使用的通訊公司的職員。
根據香港法庭判詞,騙子嚇唬受害者,指她的數據服務出現不尋常的活動,被懷疑涉嫌洗錢活動。
騙子隨後指示受害者下載一個名為「快速支持」(Quick support)的手機應用。

受害者安裝應用後,將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提供給騙子,並按照指示讓對方遠程訪問和控制自己的筆記型電腦和手機。
受害者當晚就發現她銀行帳戶里的大部分錢已不翼而飛。騙子過後失聯,鄭美玲便通報銀行,並在5月1日和3日,分別向新加坡和香港警方報案。香港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凍結涉案戶頭。
受害者在新加坡星展銀行帳戶的9萬9500新元,在2021年4月30日被轉入她在本地的花旗銀行帳戶,這筆錢隨後被轉換成55萬港幣,匯入一名叫雷俊生男子的香港花旗銀行戶頭。
雷俊生事發兩周前剛開這個銀行戶頭。判詞並未指出,雷俊生與詐騙鄭美玲的男子是否是同一個人。
鄭美玲事後向香港法庭做出申請,要求香港花旗銀行歸還10萬元給她。
法官陳詞時指出,雷俊生與受害人並無關係,證據也顯示鄭美玲是受騙才會被捲走10萬元。法官最後下令銀行將錢全數退還給受害人。(人名譯音)
根據判詞,鄭美玲是起訴人,兩名答辯人分別是雷俊生和香港花旗銀行。
負責此案的地方法院暫委法官在8月28日的判決理據中,說文件已送達兩名答辯人。
他指出,根據香港法院的規定,如果在本案中獲得宣告性救濟(declaratory relief),即使在第一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案件也可以立即處理。宣告性救濟是香港司法補救對個體遭不法行為侵害的狀況。
「我很滿意正義得到伸張。我深信不疑,第一答辯人在香港花旗銀行帳戶中的資金,是從起訴人新加坡花旗銀行帳戶欺詐性收取和轉移的。」
錢未取回
記者周五早走訪鄭美玲的住家,輾轉聯繫到對方,她通過電話受訪時表示,目前被詐騙的錢未取回。
她說,至今回想被騙走大筆款項的事情仍心有餘悸,不過嘗試將這段經歷放下。
她指還不知道香港法庭已經有了判決,她日後會通過律師,跟進申請取回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