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一名21歲涉嫌性侵和試圖強姦的被告,原定在周一出庭認罪,卻在當天以肚痛為由藉機上廁所後失蹤,並計劃搭乘船潛逃到馬來西亞,最終在昨天遭到警方逮捕歸案。
被告今早被帶往高庭時,檢察官就向法庭表明,他們或會加控被告一條妨礙司法罪名。
據新加坡「Todayonline」新聞網報導,被告被指於2017年10月,在一個人民組屋,性侵一名15歲女子,並企圖強姦對方。這名女子當時與一群男子,包括當時還18歲的被告,一起玩真心話大冒險後醉倒。
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官禁止公開被告的名字。

(檔案照)
副檢察官溫斯頓曼今早在庭上披露,警方是於昨午在其友人的住所逮捕被告;與此同時,警方也逮捕了這名同樣年齡為21歲的友人,並在下午提控後者窩藏嫌疑犯的罪行,罪成可被判7年監禁和罰款。
被告代表律師受訪時坦言,其當事人計劃搭船潛逃到馬來西亞。
他說,他和當事人及其父親於周一當天開庭前,在法庭隔壁的大廈吃早餐,被告便以肚痛為由藉故去廁所,隨後就不知蹤影。
法庭隨即對被告發出逮捕令。
較早前,檢察官以被告「顯然有潛逃風險」為由,要求法官駁回被告保外候審的權利;其代表律師也不反對被告遭扣押,法官因此收回被告的保外候審,並允許被告被扣押前,與父親談話。
另外,法官也裁定召開另一個審訊,以決定是否充公被告早前的3萬新幣(約9萬令吉)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