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年8月31日通過,2019年01月01日正式實施。

那麼大家一定想知道,我們在海外跟國內的這個所謂的電商法有什麼關係,這裡重點給大家普及下海外注意事項,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第七十一條 國家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支付結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各環節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等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

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從事跨境電子商務
第七十二條 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應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申報、納稅、檢驗檢疫等環節的綜合服務和監管體系建設,優化監管流程,推動實現信息共享、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提高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和監管效率。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憑電子單證向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十三條 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流合作,參與電子商務國際規則的制定,促進電子簽名、電子身份等國際互認。
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的跨境電子商務爭議解決機制,然後「代購、微商、網絡直播也是電子商務法的制約對象」

《電商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朋友圈、微博等地方的代購、微商、網絡直播都是電子商務法的約束對象,而且要履行納稅義務。
看來代購如果真的要納稅的話,價格應該會有所提升,最近朋友圈的代購為了避免被查到都開始了花樣發圖,看來現在想要干好代購不僅要能買能寫文案,畫畫還得過關啊。

然而,隨著2019年1月1日《電商法》正式實施,一切都開始有了微妙的變化。《電商法》一經頒布,就引起整個行業的軒然大波,大至平台、品牌方,小至海外代購、微商,都不得不開始關注運營的規範化。具體來看,無論是從平台購物到朋友圈購物,乃至微商、代購、直播購物等,都將受到相應地規範整頓。
1.海外代購併沒有完蛋,而是有法可依,200萬罰的不是代購,而是你從事的平台!最近很多同行拿著代購完蛋,做不下去,罰款多少錢,要涼涼,個人代購的未來在哪裡?小劉你怎麼辦?這些文章來問我,說實話當時我看到的這個新電商法出來的時候也是一懵逼,難道真的是要涼涼不成?

如果你認真讀了我前兩篇文章,就會發現,200w罰的是平台,而不是個人哦!但是這個「個人」不是指的個人代購,而是指的電子商務從業者。關於有法可依,但凡關心這個法律是否和自己有影響的朋友和同行,首先都確定了一點,就是代購屬於電子商務的範疇,那麼不是更好麼?以後出了問題有法律罩著你,你怕啥?所以不會涼涼的,而是更加規範,更加規模化!

2.大代購還好?小代購無法生存?
大錯特錯,其實在海外,10個留學生有20個都是做代購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些留學生的親朋好友都在間接的幫助這十個留學生做事情,所以是更多的人在做代購,大部分所謂的小代購無外乎單打獨鬥,父母收貨發貨,自己拍照,打包發貨。

稍微有點規模的,找個助手,小助理,模特,這樣的3-4人小團隊,在大規模的就是一個崗位多個人,也就成了貿易,或者說跨境電商了,我一直都在告訴周圍的同行,別沒事說自己是代購,自己是做跨境電商的,不然呢?規模大的就是正規化的跨境電商?小的就是代購走私?

3.管那麼多幹什麼,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怎麼想呢?
永遠都會有這麼一大波人不去關注這些事情,早年的深圳,大連手錶愛馬仕走私,歇個一年半載也就過去了,該做的還是做,西班牙義大利查假章退稅,過了半年也就啥也不知道了,西班牙義大利法國查洗錢和龐氏騙局手錶案,不也是銷聲匿跡了麼?

記住一點,非法的事情想做大,想一口吃個胖子,那麼離你進去就不遠了,你想著把錢全賺了,那麼國家在幹什麼呢?政府這些人在幹什麼呢?你知道在平台做生意要交手續費,在商場開店要交房租,抽成,那麼為什麼國家要點稅就不行呢?

要麼不管不顧,做到哪天算哪天,哪天出事哪天收手,其實大部分的同行都是這樣,也不是為了做多大,行業領導者,我就是想賺點錢,那麼就別去想那麼多,中國人歷來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民族,賺夠錢了開飯店,或者美容院,或者做導遊,這不是大多數代購未來的出路麼?

所以想了那麼多都是沒用的,該來的你也擋不住,踏踏實實賺錢最重要,等到了電商法規範了再說吧。
想一輩子做倒爺的人,抓緊時間把正規化的渠道和法律知識補足了,準備好,那麼你再看電子商務法,你會覺得這不是消滅我們的法律,而是保證我們權利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