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訊)暴力男與妻子爭吵,卻拿兩個月大的小貓發泄怒氣,活活摔死它,還一度威脅妻子,「既然我可以這樣對它,也可以這樣對你」。
事後還把小貓從11樓的垃圾槽扔下去,被告昨天被判坐牢3年6個月,鞭打6下,禁養寵物一年。
被告是30歲的黃偉偉(譯音),案發時無業。他面對6項控狀,包括搶劫、勒索的罪狀,並觸犯動物和飛禽法令、雜項法令、婦女憲法和防止騷擾法令。
案情顯示,他的妻子在2018年兩人打架後申請了個人保護令。

被告把小貓從11樓單位的垃圾槽扔下去。
去年5月4日凌晨,被告在義順一帶的組屋的單位內,因經濟問題與妻子爭吵,一隻兩個月大的小貓正好朝他走去,這隻小貓是被告在外撿回家養的。
被告在盛怒之下,抓起小貓就往客廳的柜子上扔,導致它頭破血流。他還拿起小貓,讓妻子看著,說小貓會這樣「都是因為你」。
被告再把小貓扔到地上,讓它血濺地面,威脅妻子說:「既然我可以這樣對它,也可以這樣對你」,妻子被嚇得不斷發抖。約15分鐘後,小貓一動不動。
當晚,被告將小貓裝進垃圾袋,從11樓的垃圾槽扔了下去。
妻子見被告對小貓下毒手,心裡感到害怕,翌日早上9時許,她急將兩個孩子送到了她母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