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兄弟聯手在網上經營非法博彩,大哥從2個下注網站前後賺取超過10萬元(新幣,下同),還在妻子的協助下把助手送到馬來西亞收注,他最終被判監和罰款。
《聯合早報》報道,這個龐大的非法博彩團伙,是在2016年被我國警方搗毀,落網的49人包括團伙的三兄弟首腦,他們是首批在有組織罪案法令下被提控的人。
三兄弟中的老大薛顯添(74歲)總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牴觸有組織罪案法令、遠程賭博法令和公共賭館法令等。
他前天承認其中4項,法官將其餘控狀一併考慮後,判他坐牢4年半和罰款14萬1000元。若無法繳付罰款,他須額外坐牢71天代替。
根據案情,三人的另一名兄弟,最先與兩名弟弟薛紹發(66歲)和薛少文(57歲)在2011年開設了一個非法下注網站,供人下注萬字票和多多等。
不過,該名兄弟在網站開設約3個月後就退出,被告接手後,與薛紹發和薛少文聯手繼續主導團伙。
該團伙組織結構多層且複雜,它設有多個支部負責收注,各支部又有自己的領隊、跑腿和多名向賭客收注的代理等。
2013年,薛少文發現香港有個更好的下注系統,於是找人幫忙創建了第2個投注網站,團伙自此之後同時經營兩個博彩網站。
除了在本地收注,團伙也將「生意」拓展到馬來西亞,被告更讓妻子幫忙將一名助手送到大馬在當地收注。
被告從下注網站 總共賺取逾10萬新元
另外,被告的妻子和另一名弟弟薛少光(72歲)也在本地協助收注,並拉攏多名朋友下注。
調查顯示,團伙一周收注3天,每周可收取逾110萬元賭注。從2015年2月到2016年11月,團伙單靠一個網站就賺得9768萬元。
調查顯示,被告每個月可從一個網站抽取至少3000元佣金,他前後賺得超過10萬元。
律師代為求情時表示,被告年過70,患有腎衰竭、糖尿病和抑鬱症等疾病,還得照顧年邁母親。
律師也說,儘管被告算是「首腦之一」,但他和兩個弟弟各自經營自己的支部,他並沒有參與弟弟們的收注,也沒從弟弟們那裡獲利,而通過被告下注的金額也比弟弟們來得少,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則反駁說,被告參與經營團伙,清楚知道整個團伙的干案手法和規模,扮演了吃重的角色,他的抑鬱症也與案情無關。
薛少文早前認罪後,於今年3月被判監9年8個月又2周,以及罰款62萬元。薛紹發、薛少光和被告妻子的案件則另外審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