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婦告醫生疏忽案續審,醫生指前情婦懷疑他還有其他性伴侶後因愛生恨,圖向他勒索16萬元(約48萬令吉),還騷擾他的家人,搞到警方介入,向對方發警告信。
新加坡《新明日報》前天報道,起訴人張思雲(44歲)與答辯人陳恆寧(Chan Herng Nieng)曾有過外遇,如今已分手。陳恆寧原是當時在新加坡中央醫院擔任精神科醫學高級顧問醫生。
起訴人表示,她與陳恆寧交往約一年半,陳恆寧期間開了贊安諾(Xanax)及曲唑酮(Trazodone)等鎮靜劑,給她應付焦慮問題。

起訴人張思雲。(檔案照)
起訴人稱,陳恆寧以自己名義開藥給自己,沒有將她登記在醫院記錄里,因此入稟高庭起訴陳恆寧疏忽。
根據陳恆寧說法,他在2018年4月與起訴人到東歐旅行。起訴人在22日晚上,從陳恆寧手機里,發現他與另一名醫生王建平(人名譯音)之間的短訊談話,內容涉及性和女人。
起訴人懷疑陳恆寧還有其他性伴侶,將短訊截圖,並當面質問陳恆寧,兩人關係之後惡化。
陳恆寧表示,起訴人不肯原諒他,恐嚇將截圖公諸於世,企圖向陳恆寧要共16萬元。
陳恆寧指起訴人甚至騷擾他的家人,還到醫院鬧事,他在壓力下向警方求助。
警方也發警告信給起訴人,指若她再騷擾陳恆寧,便會以企圖勒索罪名提控她。

醫生陳恆寧。(檔案照)
心靈受創
起訴人稱醫生為了能和她繼續交往,在2017年2月表示會對她專一,但她後來發現對方有其他性伴侶後,承受精神和心理上的創傷,因此對方需為她的精神傷害做出賠償。
為鞏固陳恆寧表示要對起訴人專一的說法,起訴人出示與陳恆寧在2017年11月之間的短訊內容。
起訴人稱,陳恆寧當時發現她與前夫和前男友還有聯絡,因此恐嚇要與她分手。她被質問後,答應陳恆寧會斷絕與前夫和前男友的聯絡,兩人於是復合。
鼓勵離婚
起訴人在宣誓書里提到,是醫生鼓勵她離婚,並承諾離婚後會一直在她身邊,不過根據兩人的短訊內容,起訴人其實早就與丈夫提出離婚,因此醫生的代表律師指起訴人說謊。
律師表示,起訴人在宣誓書里提到,丈夫在2017年2月12日發現起訴人與陳恆寧在車裡舉止親密,氣得對起訴人動粗。
起訴人稱陳恆寧後來安慰並鼓勵她與丈夫離婚,還承諾起訴人離婚後會一直在她身邊,這讓起訴人以為陳恆寧對這段感情是認真的。
不過律師出示起訴人與陳恆寧之間的短訊內容,顯示起訴人案發當天對陳恆寧說,丈夫對於離婚的事感到憤怒,她應堅持加快離婚進度。
律師指起訴人說法矛盾,在說謊。起訴人對此表示不同意律師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