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7 月 31 日,里峇峇利路永安苑公寓泳池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溺亡事故。
74 歲中國籍婦女葉秀珍在一對一游泳課上不幸溺亡,驗屍庭於 5 月 28 日展開死因研訊,揭開這起悲劇背後的安全漏洞與責任爭議。

事發當天上午 11 時 30 分,作為游泳初學者的葉秀珍,為即將到來的一對一游泳課提前 10 分鐘來到泳池,並在腰間系上漂浮裝置。
然而,在游泳教練尚未抵達的情況下,她先行下水,在水深約 0.9 米、水位至胸口的區域走動。
不料,葉秀珍突然不慎滑倒,面部朝下,經過兩分鐘艱難掙扎才靠近泳池邊。
此後,她陷入無聲狀態。直到約 12 分鐘後教練趕到,才將她從池中救出,並立即實施心肺復甦術。
但遺憾的是,葉秀珍被送往醫院時已陷入昏迷,最終搶救無效離世。
警方調查官在研訊中證實,葉秀珍的死因確為溺斃,並排除他殺可能。
令人關注的是,公寓保安雖有每小時巡邏一次的規定,卻在事發時未能巡查到游泳池周邊,負責監控電眼畫面的保安也未及時發現泳池內的異常情況。
新加坡體育理事會的安全專家在供證時強調,初學者務必在有人陪同的情況下才能下水。
葉秀珍的女兒在庭上就私人游泳池是否必須聘請救生員提出疑問,專家回應稱,目前法律並未強制要求私人游泳池配備救生員,業主可自行決定,但必須確保游泳池配備救生設備。
這場悲劇不僅是一個家庭的傷痛,更暴露出私人場所游泳安全監管的盲區。
從教練遲到導致的監管真空,到保安巡查的疏漏,再到救生員配備的缺失,每一個環節的失守都可能成為致命隱患。
目前,驗屍官將擇日公布研訊結論,而這起事件也引發公眾對游泳安全規範的深刻反思 —— 當生命安全遭遇監管空白,誰來為意外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