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劉輝建因家中非法藏有156支軟氣槍,被判罪名成立。(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44歲男子涉嫌在家中非法藏有156支軟氣槍,他昨日被判罪名成立,法庭擇日下判。
《新明日報》報道,控方指他是「軍火商」,在網上販賣軟氣槍,還叫電召車司機幫他載送。
被告是現年44歲的男子劉輝建(譯音),他面對3項控狀,包括兩項觸犯軍火與爆炸物法令,以及一項觸犯進出口條例的罪名。
他不認罪,案件於2021年4月開審。
控方選擇以其中一項觸犯進出口條例的罪名進行審訊,餘項暫時擱下後,法官今早判被告罪成,案件擇日下判。
控狀指被告沒有執照進口或出口仿真模型槍。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他被指於2018年11月16日約下午1時30分,在新加坡沈氏坊第53座組屋4樓的一個單位內,非法擁有156支共62種款式的軟氣槍。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控方指被告是個專門通過網絡非法出售軟氣槍的商人,警方所起獲的156支槍枝都是以電池或彈簧發動。
主控官指出,被告案發當天聘請了電召車司機幫他送貨,結果遭人舉報,警方突擊他的住家並將他逮捕。
陳姓電召車司機之前上庭供證時說,當時接到要在沈氏道一帶把乘客送到兀蘭的工作。
但他到達接客地點後,乘客卻只要求他送一個盒子,說裡面是書籍和雜誌,送到目的地後,收貨人會支付車費。
司機接過包裹後發現非常沉重,擔心包裹里有非法物品,因此要求對方打開包裹給他看。
司機說,對方原本不願意打開,但最終還是妥協,一打開赫然見到裡頭有一把「槍狀物」。
司機當下拒絕載送,並打電話通知公司後離開,公司過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