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 一名44歲新加坡男子在馬來西亞柔佛州發生車禍,導致永久性腦損傷,導致失業和必須入住療養院,男子申請索賠,經新加坡高庭裁定,男子獲賠470萬新元。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這起車禍發生在2018年2月12日,地點是在馬來西亞南北大道靠近甘拔士收費站。
當時受害者的妻子馮慧敏(譯音)聘請司機葉健輝(譯音)將一家四口從當地載到柔佛士乃機場。受害者林春榮(譯音)乘客之一,當時坐在副駕駛的位置。
事發時,這家人乘坐的豐田休旅車撞上前方拖格羅里,猛烈撞擊力導致林春榮被夾在副駕駛座中。一輛尾隨的BMWX3轎車來不及煞車,也跟著撞了上去,加重其傷勢。
最終,這起交通事故導致林春榮失去工作,只能住療養院,其大腦、頭部、臉部和胸部都受到嚴重創。創傷性腦損傷影響他言語、行動和認知功能。

林春榮被夾在副駕駛座,一輛尾隨的BMWX3轎車來不及煞車,也跟著撞了上去,加重其傷勢。
高庭也裁定,470萬新元賠償將由6名被告承擔,分別是涉案司機、僱主們和保險公司,具體比例取決於他們的責任比例。
法官認為,拖格羅里司機莫哈末嘉里菲和他的僱主需要負上50%責任,因為司機的行為具有「高度致病性」和「高度被責怪性」,司機也清楚知道有路牌提醒重型車輛需靠左行駛,但他未遵守。
至於休旅車司機和他的僱主則須對受害者的傷勢負上30%責任,寶馬司機也應承擔20%責任。
470萬新元賠償金中,最大的金額是190萬新元,也就是支付受害者日後在旺年護理之家的照護費用,以及160萬新元未來收入損失。
妻子馮慧敏對法庭的判決表示非常欣慰,因為在多年的不確定性後,終於為丈夫帶來希望,也能專心照顧家人,不必擔心經濟負擔,可說是鬆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