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未註冊消費稅​仍收逾70萬 獅城婦女罰逾140萬

2026/02/07   •   1056閱
新加坡一名60歲女財務總監因10年未註冊消費稅卻非法收取逾70萬元稅金,並在個人所得稅申報中少報37萬餘元收入,被控22項罪名,已承認7項並被判罰款5萬9000元及逾140萬元罰金。案件細節揭示公司未註冊消費稅、財務疏忽以及個人生活困境,引發對稅法合規和企業治理的深度思考,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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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的女被告面對牴觸新加坡所得稅法令、消費稅法令等22項控狀,她2月4日承認其中7項。(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5日訊)新加坡一家公司10年來未註冊消費稅,卻收取逾70萬元消費稅,身為財務總監和董事的婦女未盡謹慎義務,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還少報37萬1460元收入,逃付約1萬3259元所得稅。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婦女是60歲的蔡思婉,她面對牴觸新加坡所得稅法令、消費稅法令等22項控狀,在昨日承認其中7項。

法官把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罰款5萬9000元,以及繳付約140萬4893元罰金。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一家廣告公司Mandarin Communications Pte Ltd的財務經理、Esteries Pte Ltd的董事、Wang Design Station的獨資經營者。

綜合控狀,Mandarin在2013年至2018年發出745張發票,收取69萬8820元(約216萬3225令吉)消費稅;Esteries則在2013年至2022年發出63張發票,以及從38項交易中收取約2萬6524元(約8萬2106令吉)消費稅。

上述兩家公司案發時都沒有註冊消費稅,因此沒被授權收取任何消費稅。

身為公司的財務總監和董事,被告沒有盡到應有的謹慎義務,導致公司觸法。

另外,被告在2014年至2019年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沒把Wang Design的收入計算在內,6年來總共少報了37萬1460元收入,因此少繳約1萬3259元所得稅。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案發時提交了消費稅註冊申請,但後來沒有跟進申請情況,而在那數年間,被告家中接連遭遇變故,包括父親離世、其中一名女兒患抑鬱症,她與丈夫也面對健康問題,因而疏忽管理生意,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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