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燈漫天的宣傳海報吸引數百人購票,結果主辦方卻以LED「蠟燭燈」取代蠟燭,天燈無法加熱,飛不起來。(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首屆新加坡天燈節活動無法如約放天燈,主辦方卻拒絕退款,新加坡警察部隊證實已接獲報案並在調查。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也收到32起投訴,並指購票者理應獲全額退款。
原定2月21日在新加坡聖淘沙舉行的新加坡天燈節,因主辦方未遵守多項防火安全準則,導致活動臨時生變,與會者最終只獲得取代蠟燭的LED「蠟燭燈」。
數百名購票公眾到了活動現場才得知天燈無法放飛,不少人當場質問主辦方,紛紛要求退款。
但主辦方稱活動中已送出2500個天燈,因此拒絕退款,並稱將在4月第一周重辦活動,購票者可憑票根參與。據悉,至少有1名購票者已報警,警方正在調查。
雖然主辦方在3月4日發出問卷詢問購票者對退款的意見,但表格內沒有「全額退款」的選項,僅有「退款25%」,以及領取額外兩個天燈等選項。
新加坡消協會長楊益財說,基於上述情況,購票者應有權獲得全額退款。
他說,主辦方未能獲得相關批准後,沒有事先通知購票者取消放飛天燈環節,還繼續舉辦活動是不合適的。
他建議受影響的人可以撥電向該會求助。
新加坡民防部隊、民航局和聖淘沙發展局早前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已經得知主辦方有意補辦活動,但他們尚未收到詳細資料。
民防部隊說,主辦方須遵守防火安全準則才能放飛天燈,包括點燃的天燈須用繩子繫著、相關人員須在場監督活動,防止點燃的天燈在未繫繩的情況下飛上天,也須配備滅火器。
這項活動早前收費每名成人50元,學生25元,外加手續費。7歲以下孩童則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