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M卡。(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女子涉嫌以欺詐手段註冊電話卡,然後賣給他人牟利,星期四14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的文告說,初步調查顯示,這名26歲女子涉嫌在今年7到8月間,要求一名朋友用對方的公司向電信公司SIMBA註冊了500多張電話卡,然後自己到SIMBA的指定地點領取。
她還涉嫌同另一名朋友合夥註冊空殼公司,並在今年6到7月間,利用這家公司向SIMBA申請600多張電話卡。
文告說,這1000多張電話卡之後全都交給一名身份不明人士,而嫌犯能獲得每張卡20元到25元不等的報酬。
警方指出,犯罪集團常利用本地電話卡和電子電話卡(eSIM),作為從事詐騙、非法放貸、賣淫等非法活動的通訊聯絡用途。
根據我國法律,售賣以他人個人資料註冊、並用於犯罪活動的電話卡的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或坐牢長達三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