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推出收債法案管制收債活動,也賦權警方遏制不當的收債行為。收債公司必須申請執照,收債人員也必須向警方申請批准,才能進行收債活動。
三年前,這名收債公司老闆披麻戴孝數次到欠債人住家和公司大鬧討債,極端追債手法引發熱議,他最後在防止騷擾法令下被判坐牢五個星期。
為遏制像這樣的公共滋擾行為,內政部在國會為收債法案提出一讀。在新法案下,收債公司必須申請並獲得執照,才能進行收債活動。公司也必須為員工的收債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收債人員也必須經過警方篩查確認是否合格與適當。警方將審查收債人員是否觸犯有組織罪案法令,破壞公物法令和防止騷擾法令等。如果收債人員日後觸犯法律和條規,批准將被撤銷。
受訪收債公司歡迎新法案,讓大眾意識到收債也是合法專業的行業。
新加坡收債服務公司總監何儀雯說:「據我的了解超過70%的討債員都是有案底的。我覺得他們應該擁有第二次機會,我們公司將強調多一點的培訓,讓警方儘快批准他們的申請。」
收債公司法務部門主管伊斯立表示:「我想我們在面試的過程需要多些時間,也需要更多時間進行審查才能確定是否聘請這名員工。」
無照進行收債活動的公司,在法案下將被制裁,包括罰款以及監禁最長五年,雇用未經批准的人員進行收債活動的公司也將面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