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麗塔·甘塔。(海峽時報)
女郎出現感冒症狀求醫,得知需要待在家中後稱要取消看診,隨後還搭私召車「趴趴走」參加喪禮,也涉及破門行竊偷咳嗽藥水,被判坐牢10個月6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8歲的麗塔·甘塔,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牴觸傳染病法令、偷竊和破門行竊等控狀,控方以其中5項提控,其餘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7月19日早上,被告因咳嗽到兀蘭一間診所看診。醫生為她檢查後發現她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給她5天病假。醫生吩咐被告必須留在家中,並要求她進行冠病檢測。
怎料,被告聽聞後,立即改變主意,稱要取消看診,並在未獲得病假證之前,匆匆離開。
隨後,被告到先超市購物、再搭乘私召車到商場買花圈。隨後,她回到住家與家人會合後,再乘坐丈夫的車,一同到後港參加友人的喪禮。
據案情,大約有20人出席喪禮,被告和丈夫一同乘坐巴士到萬禮火化場,直到晚上7時才離開。
另外,被告在診所被解僱後,竟破門行竊偷走咳嗽藥水,並在藥水裡加水「偷梁換柱」。
案情顯示,被告從2019年開始在一間診所擔任診所助理,不過因工作表現差,隔年6月24日遭診所負責人解僱。負責人的妻子是該診所的醫生。
幾天後,醫生髮現其中兩個罐子裡的咳嗽藥水似乎被稀釋,立即通知丈夫。調查顯示,被告在6月6日凌晨3時30分乘私召車到診所,成功登入門鎖密碼後,從柜子里偷走藥水。
她先是把一部分的咳嗽藥水從罐子裡倒入另一個空罐,之後再往藥水裡加水。被告到家後,把價值116餘元(約360令吉)的藥水倒入10個90毫米的瓶子。
被告坦言,她一人把10瓶藥水喝完,也稱在診所上班後,染上咳嗽藥水癮。進一步調查揭露,被告早在被解僱前,已開始偷咳嗽藥水。
她昨午認罪後,被判坐牢10個月及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