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三讀通過《新加坡賭場管制修正法案》,進一步確保賭場誠信運營,並加強對付與賭場相關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由家屬申請的禁門令,將列為違法,同時加強對容易受賭博危害群體和家屬的保護。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 孫雪玲在提出修正案二讀時說, 修法後,當局只要確認違反禁門令的賭徒 知道或理應知道自己接獲禁門令, 就必須為自己進入賭場或在賭場內逗留, 或在賭場內賭博承擔責任。 另外,在現有法令下, 由家庭成員提出的家屬禁門令, 賭徒如果違反入門次數限制令 並不屬違法行為。 修正案進一步收緊條例, 將違反這項禁門令也列為違法行為。
"將違反家屬入門次數限制令列為違法。 這樣一來除了自願禁門令者和 自願入門次數限制令者, 違反賭場管制法令的任何禁門令或 入門次數限制令, 都構成違法行為。"
另外,法案修訂後, 兩家賭場業者無需再通過賭博管制局, 就可直接共享顧客的個人資料, 以利更有效地打擊洗黑錢, 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等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