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眼見前方車子減速,男子騎車時也放緩速度,豈料失控打滑,導致後方摩哆騎士撞上,造成一對夫妻陰陽相隔。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去年10月13日傍晚5時10左右,地點是實里達快速公路(SLE)靠近進入武吉知馬快速公路(BKE)的支路路段。
《新明日報》報導,31歲的大馬籍男子李志豪(音譯),面對2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沒有和前方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並沒有好好掌控自己摩哆,導致一死一傷。
他前天被判罰款75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被告李志豪。
死者是43歲的大馬男子劉順,傷者是死者的妻子陳翠金(39歲)。
案情揭露,被告當天獨自騎著摩哆行駛在實里達快速公路往武吉知馬快速公路的方向。死者騎著摩哆載著妻子,也行駛在同一條路段。
當他們來到武吉知馬快速公路往兀蘭方向的支路時,被告距離前方的其他摩哆很近,死者的摩哆則在被告的斜後方。
突然,被告察覺前方的羅厘和摩哆紛紛減速,他也因此放緩速度,卻在這時失控,導致摩哆打滑。
根據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緊跟在後的死者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被告倒在馬路上的摩哆,和妻子雙雙拋飛,摔落在馬路上。
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死者頭部和頸部重傷,當場宣告不治。他的妻子則身上多處有傷,送往邱德拔醫院接受診治。
被告雖然也受了傷,但他拒絕送院,選擇回馬求醫。
被告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因車禍丟工作,拿了60天病假,不久前才重返職場。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求情時說,他也是這起車禍的受害者,在大馬求診,也拿了至少60天的病假。
他說,自己因車禍丟了工作,不久前才重返職場,得知控方要求的罰款後已向親朋好友借錢,好能籌得數目,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主控官指出死者也有錯,當時跟著被告的摩哆跟得太近。
主控官也說,被告是初犯,第一時間選擇認罪,也沒有危險駕駛或超速駕駛,就是沒有和前方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因此建議法官判他罰款7500元到1萬元,並吊銷各級駕照8年。(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