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竄改單據、私吞老闆要給親戚的錢和補品,女經理13個月內失信及騙取公司近28萬元,前日被判坐牢18個月。
被告連佩珊(譯音,39歲) 曾在管理資產的Newzon Capital有限公司任職經理, 她面對12項控狀,包括偽造文件、欺詐、失信罪等,早前承認後,前天判刑。她2021年5月10日遭革職。
案情揭露,身為公司經理,被告有權申請報銷任何為公司或公司董事所購買的物品的費用。

被告連佩珊。(海峽時報)
在職期間,公司發現被告申請的費用有些出入,調查揭發她的不當行為,於是報警。
調查披露,2020年3月18日,公司董事讓被告買幾瓶補品以及拿1萬元現金給他的親戚,被告買了4300元的補品,也讓財務經理提出1萬元給她,然後按照董事的指示拿去給他的親戚。
可是,被告數次打給董事的親戚,對方都拒絕收下補品和現金,被告便在沒有通報公司或董事下,擅自打開補品來喝,並私吞那1萬元。
另外,被告也多次篡改董事買車、買家具的單據,例如2021年4月15日,被告把董事買車的首期付款數額,從2萬元竄改成5萬元。
公司隨後按照被告報銷的數額還給她,她就這樣成功騙取了3萬元。
她也曾在2021年4月29日竄改董事買家具的單據,從3萬零165元改成5萬5986元8角8分。
被告在2020年6月17日到2021年4月15日之間,多次以這樣的方式竄改單據,共騙走公司約27萬8773元,至今已做出約22萬2270元的賠償。
竄改真的單據,讓偽造出來的文件能以假亂真。
主控官庭上列出3大加重刑罰因素, 首先,涉案的金額高,造成公司損失約27萬8773元。
再來,被告背叛公司對她的信任,在有權限幫公司或董事預付採買的物品,再向公司申請費用的基礎下犯案。
主控官也說,被告的行為難以偵測,因為她都是竄改真的單據,讓偽造出來的文件看起來跟真的一樣,從她犯罪的時長就能看出有多難發現。
基於被告已做出大部分賠償,又第一時間選擇認罪,足以見她的悔意,因此建議法官判她坐牢18到2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