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了一項由新加坡牽頭的保護重要航道相關決議,共同提交的包括印尼、馬來西亞、澳洲、德國、日本等30個IMO成員國。(早報網圖)
(新加坡訊)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了一項由新加坡牽頭的保護重要航道相關決議,重申維護和尊重商船通過重要航道時的航行權利和自由的重要性。
決議中提到的重要航道包括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並強調維護和尊重航行權利和自由的做法,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體現的國際法。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星期五(7月10日)發布的文告,這項決議還重申遵守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簡稱IMO)制定的規章和標準的重要,並強調IMO在促進穩定、可預測和基於規則的海上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
決議也強調了國際合作、對話和集體責任,對維護重要海上航道的暢通、安全和無障礙的重要性。
30 IMO成員國共同提交決議
包括印尼、馬來西亞、澳洲、德國、日本、韓國、奈及利亞和阿聯等30個IMO成員國,共同提交了這項決議。
根據決議文件,國際航運是全球經濟的命脈,運輸量占全球貿易總額的逾80%。過去幾年,包括冠病疫情和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在內的多種因素,大大改變了國際航運與商務的全球格局。全球形勢錯綜複雜,因此維持重要航道穩定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關鍵。
任何威脅或阻礙航行權利、自由及過境通行權的措施,都會對國際海事安全產生深遠影響。除了航線改道、運費上漲和港口等待時間延長帶來的經濟損失,此類干擾還會給海員的安全、福祉和健康帶來巨大壓力。
決議文件指出,確保重要航道的安全和效率需要各國之間的合作,共同承擔維護航道暢通的責任,並提出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航行安全與環境保護合作機制,為此類合作的一個成功範例。
決議主張,確保航道暢通不僅是商業上的必然選擇,更是人道主義和安全方面的當務之急。決議呼籲IMO與會員國,以及所有海事業利益相關者,重申對保護重要航道的承諾,特別是維護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的過境通行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