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一(5月11日)命令《在線公民》(TOC)編輯許先生(Terry Xu)向兩名部長支付超過15.4萬新元(約12.1萬美元)的訴訟費和雜費,以應對一起誹謗案。
此前,許先生因在一篇關於高級洋房(GCB)交易的文章中誹謗內政部長尚穆加南(K Shanmugam)和人力部長陳詩倫(Tan See Leng),已被判需向兩人總共賠償42萬新元。此次增加的15.4萬餘元是在此賠償金之外的額外支出。
這筆超過15.4萬新元的款項包括7.8萬新元的訴訟費(Costs)和超過7.6萬新元的雜費(Disbursements)。
所謂「訴訟費」是指律師的專業服務費,而「雜費」則是指律師事務所代表客戶處理案件時產生的實際支出,例如列印費或歸檔費。
部長們的代表律師、資深法律顧問達溫德·辛格(Davinder Singh)周一告訴法庭,他的律所已向許先生髮送了關於訴訟費提交申請及庭審信息的電子郵件。
許先生在因刑事誹謗內閣成員被判刑後已移居台灣,此次並未出席聽證會。
TOC曾在2024年12月發表了一篇名為《彭博社:2024年近半數高級洋房交易缺乏公開記錄,引發透明度擔憂》的誹謗性文章。
該文是基於彭博社在2024年12月12日發表的一篇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日益秘而不宣》的報道而撰寫。
TOC的文章引用了彭博社的報道,稱陳博士在2023年以2730萬新元購買了位於Brizay Park的一棟高級洋房。
文中還稱,這並非陳博士首次涉足高級洋房市場,並補充稱《商業時報》曾報道,他在擔任IHH醫療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執行長期間,曾以近2400萬新元購入一棟位於Peirce Road的高級洋房。
文章中涉嫌誹謗的內容還包括關於尚穆加南部長以8800萬新元出售Queen Astrid Park一棟高級洋房的段落。
在另一段違規文字中,文章聲稱「政治人物與不透明房地產操作的交織,凸顯了加強監管措施的必要性」。
許先生未出席針對他的誹謗聽證會。
林奧德里(Audrey Lim)法官裁定他誹謗成立,並指出他發布這些材料時「極其魯莽,完全沒有考慮或關心內容是否屬實」。
據CNA此前報道,他此前還拒絕刪除文章或道歉。
許先生需支付的42萬新元賠償金由兩部分組成,每位部長獲得21萬新元,其中包含16萬新元的普通損害賠償金和5萬新元的加重損害賠償金。
此外,部長們還起訴了彭博社及其記者Low De Wei,原因是其發表的原始報道。
該案在4月份進行了為期七天的審理,預計結案陳詞將於5月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