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妮塔的女兒拍下母親的傷勢後在網上貼文公開此事。(檔案照)
被指用帶有種族侮辱字眼辱罵和踢倒印度族婦女的30歲男子,前天(9月10日)被控上法庭,面對蓄意傷人和蓄意傷害種族情緒的指控。
《聯合晚報》報道,被告是30歲的新加坡籍男子王興峰(音譯),他共面對兩項控狀。
第一項控狀指他在今年5月7日,上午8時45分左右,在蔡厝港北樺苑公寓附近的有蓋走廊,蓄意致傷印族婦女妮塔,用腳踢她的胸口,並用侮辱種族的字眼辱罵她,觸犯蓄意傷人罪。
第二項控狀指他在同時同地,用傷害種族情緒的言語辱罵妮塔,觸犯蓄意傷害種族情緒的罪。
被告面控後,案展10月8日進行審前會議。
罪成可監長達3年
蓄意傷人罪名若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3年,罰款高達5000新元(約1萬5500令吉),或兩者兼施。使用傷害種族情緒語言者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監禁長達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媒體之前的報道,案中的55歲新加坡籍印族婦女妮塔是名補習教師,她在人行道進行快步走運動時被指遭到攻擊。
婦女的女兒事後在社交媒體上貼文揭露此事,事件當時引起社會關注。
警方在逮捕涉案男子後,發文告表示嚴肅看待這類可能破壞種族和諧的行為,任何人無論是用行為或語言挑起種族間的敵意,警方必定採取嚴厲行動。
總理與多名政要譴責男子行為
事發後,總理和多名政要在臉書貼文,譴責男子行為。
總理當時表示,這種襲擊是錯誤和可恥的,「它違背了我們多元種族社會所代表的一切,以及我們如此珍視和相互尊重的種族和諧。它超出想像地損害了我們的國際聲譽。」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也聲援說,男子的行為讓人無法接受。「根據女事主所言,這似乎是種族主義與仇外攻擊。不能接受。」
衛生部長王乙康在臉書貼文表示,冠病可能來自一個地方,並在其他地方變異,再傳入其他國家,包括新加坡。「當這事發生時,我們看到很多國家的人民會開始針對特定族群。」
他說,當聽聞亞洲人因冠病在其他國家遭遇暴力攻擊時,許多人都感到震駭。「我們現在卻在新加坡看到印度族群遭到言語甚至是肢體攻擊,這讓人非常不安。」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也說:「種族歧視和排外情緒是不能接受的,這不是我們該有的行為,讓我們記住新加坡的核心價值是社會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