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台灣彩妝師聲稱入境新加坡時在關卡被「攔截」,被告知須為9月在台灣買的名牌包繳付7%消費稅,並指新加坡關稅局人員態度不佳。
原名張景凱的台灣彩妝師「小凱老師」,10月17日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上載一段長14分23秒的視頻,申訴他在新加坡機場的遭遇。
新加坡關稅局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當局留意到有關的貼文,並已聯繫張景凱了解情況。

台灣彩妝師「小凱老師」上載14分23秒視頻,申訴他在新加坡機場的遭遇。(視頻截圖)
張景凱在視頻中稱,他9月在台北買了一個名牌包,過後帶著名牌包飛往馬來西亞吉隆坡,近期再入境新加坡。
他稱入境新加坡時,被「海關人員」告知他的名牌包是奢侈品,因此須繳付消費稅。
「海關人員讓我感覺我像是帶毒品、帶黃金、帶鑽石的走私犯。」
張景凱稱他被帶入一個小房間,並被令出示名牌包的購買證明。但他說購買了一個多月的名牌包,沒有人會將購買證明帶在身上。
然而,他還是聯繫在台灣的銷售人員,最終拿到購買證明。
他在視頻中說,新加坡對於新包的定義為「三個月內購買都算新包」,因此攜帶入境就都要繳付7%的消費稅。
張景凱稱,在這期間,關稅局人員態度不佳,對他說話略帶嘲諷意味,但由於助理和司機在外等待,他最終決定付錢了事。

「小凱老師」來馬工作時到在亞羅街享用美食。

「小凱老師」來馬工作時順道到美妝店掃貨。
關稅局發言人說,根據新加坡法律,抵境旅客無論是外國人還是新加坡居民,如果攜帶超過消費免稅限額的新物品入境,都必須申報和支付消費稅。
超過消費免稅限額 新物品帶入境都須繳稅
根據關稅局網站,離境少過48小時的消費免稅限額是不超過100元;離境至少48小時者,免稅限額則為不超過500元。
發言人說,無論這些物品是在國外購買,還是在國外已交稅,都適用於這一條例,這樣的做法與其他徵收消費稅(或稱增值稅)的國家一致。這些物品包括在海外購買的紀念品、禮物和供旅客個人使用的食品等。
已使用過的個人物品則無需申報,依法也無須支付消費稅。不過,當局會評估個別情況,如物品的狀況來決定是否須要支付消費稅。
公眾可瀏覽關稅局網站www.customs.gov.sg,了解更多有關抵境者申報和支付消費稅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