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屋主賣掉房子後需要等上15個月才能購買轉售組屋,可能促使集體出售的屋主進一步抬高要價,以期獲得更多錢租用或購買替代的房子。
集售屋主少一個住房選擇
世邦魏理仕(CBRE)東南亞研究主管宋明蔚說:「集售屋主少了一個住房選擇,可能會提高要價,已面對更高土地增值費的發展商可能更加裹足不前。這可能導致中期和長期私宅供應減少。」

合登亞洲(Huttons Asia)投資銷售總監連鏞智則認為,屋主向來會爭取更高價格,但他會儘量說服屋主開出較實際的賣價,以吸引發展商考慮他們的地段並參加競標。「我們會讓市場情況制定最終交易價,這可能會高於保留價。」
雖然新措施主要針對組屋轉售市場,但他認為有意搬入組屋的集售屋主可能會打退堂鼓,不過55歲或以上的屋主仍可購買四房式或更小的組屋,因此對整體集售市場的衝擊不大。
國家發展部受詢時說,集售屋主必須在賣掉房子15個月後才能購買轉售組屋。這些屋主在賣掉房子後,大多有能力購買另一間私宅。他們也可以尋找其他住宿,例如與家人共住或在公開市場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