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輛新加坡註冊轎車在馬新第二通道遭執法人攔停時,被發現在改裝箱子內暗藏私藍鉗大頭蝦蝦苗,企圖走私入境大馬。
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柔佛州分局連同皇家關稅局,前日凌晨1時在蘇丹阿布峇卡大廈(馬新第二通道)起獲4箱價值400令吉藍鉗大頭蝦蝦苗。
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柔佛州分局昨日發表文告透露,執法人員在攔停該輛轎車後,檢查發現藏在改裝箱子內,共計100隻的活蝦苗。

不法份把蝦苗分裝4個改裝過的箱子。
「所有活蝦苗均沒有檢疫及檢驗服務局的進口許可或衛生認證,試圖利用私家車運入我國,當局已經充公,以採取進一步行動。」
根據2011年大馬檢疫服務及檢驗法令(728法令)第11(1)條文,沒有檢疫及檢驗服務局進口許可,走私任何農產品進入我國均是違法行為,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1(3)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高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