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在無人留意的情況下,對申請新加坡公民所需的材料清單進行了重要修改和精簡。
此次材料清單的整合是此次調整的一大亮點,ICA將原來分別針對成人、孩子和父母的材料清單合併成了一篇,使得申請人能夠一目了然地了解所有需要準備的文件。
另一個顯著的變化是,ICA去掉了對身份證(Foreign Identity Card)的材料要求,對於非新加坡籍的申請人來說,他們無需再提供身份證作為申請材料,從而進一步簡化了申請流程。
此外,ICA還減少了對於配偶(Non-applying Spouse)/擔保者(Sponsor)的材料要求,在過去配偶和擔保者需要準備一系列繁瑣的文件,而現在這些要求已經得到了簡化,使得整個申請過程更加便捷。

(申請材料第一頁)

(申請材料第二頁)
最新的材料清單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首先是個人材料文件,包括申請者近期護照標準尺寸彩照(電子版)、護照或旅行證件(僅針對非ICA簽發的文件,包括配偶)、出生證明或其他證明身份的文件(僅適用於非在新加坡登記的出生,包括配偶)、收養文件(僅適用於未成年和父母申請者)、結婚證(僅適用於非在新加坡登記的結婚,包括擔保者)、分居證明(若適用,包括擔保者)以及曾經更名者需要提供的證明,如更名契或者宗教證明(包括擔保者)。
其次是家庭材料文件,包括離婚證(包括臨時判決書,包括配偶和擔保者)、前任婚姻配偶/子女的死亡證明(僅適用於非在新加坡登記的死亡,包括配偶和擔保者)、前任配偶同意書(適用於共同監護的未成年申請人,包括擔保者)以及能顯示前任婚姻女子監護權的監護文件(包括擔保者)。
教育材料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包括各種畢業證及職業技能證書(註:配偶也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僱傭材料文件同樣重要,包括自申請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的由現任僱主出具的僱傭證明信(需列明職業、僱傭起始時間、基本月薪及月總收入)、最近6個月的工資單、最近3年的所得稅估稅通知書(僅適用於在海外工作的情況)以及對於自營者需呈交的最新業務狀況電腦資料、最近3年的資產負債表/盈利與損失帳目(註:擔保者/配偶也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其他材料文件還包括申請者的國民服役證書和成績單。
對於老年父母的申請,還有一些額外的材料要求,包括申請者的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僅適用於未在新加坡登記的出生)、最新所得稅評估/收據(僅適用于海外工作)以及最近1個月的工資單(註:申請者的子女也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列出的材料外,ICA在具體審核時還可能會要求主申請者/配偶提供其他額外材料。同時,所有需要提交的文件如果是非英文的,都需要進行翻譯公證。
此次材料清單的調整和精簡無疑為有意申請新加坡公民的人士提供了更大的便利。然而,申請人仍需密切關注ICA的官方政策變動,以確保自己能夠按照最新的要求準備申請材料。畢竟,官方政策隨時可能發生變動,具體材料還需以官方發布內容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