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凌晨2時55分,在新加坡義順4道第657座組屋樓下,發生一起搶劫傷人案件。一名16歲少年沙菲阿沙爾被另外三名青少年毆打,面部受傷,身上60元現金及錢包被搶走,受害者因傷送院治療。
案發後,兀蘭和宏茂橋警署警員迅速展開調查,通過調閱電眼畫面確認了三名涉案青少年身份,並將其逮捕。這三名青少年分別是17歲的丹依爾、16歲的萊恩以及16歲的蘇費安。
2月21日星期五,三人被控上庭。根據控狀,他們被指控共同搶劫沙菲阿沙爾,並在搶劫過程中對受害人實施故意傷害,拳打腳踢致使其面部腫脹及肋部淤傷。
警方在文告中強調,對這類犯罪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將全力抓捕罪犯並依法處理。同時建議公眾,若遭遇類似情況,應保持冷靜,記下涉案者外在特徵並儘快報警。
這三名青少年在刑事法典394條文下被控,一旦搶劫傷人罪成,將面臨五年至20年監禁,外加不少於12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