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沈晨華。(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為「龜公」當跑腿,一周兩次向外國妓女收取賣淫所得,並取送毛巾給妓女,男子被判坐牢16周和罰款1580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沈晨華(58歲)共面對12項牴觸婦女憲章的控狀,他前天承認其中5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也負責載送毛巾
根據案情,被告在事發期間是一家洗衣店的送貨司機,洗衣店由他前妻經營,所開的貨車則是公司名下。
被告的同夥包括兩名大馬籍男子吳文桐(28歲)和王池山,以及一名負責幫妓女招客的龜公傑基。
傑基旗下有來自日本、越南和大馬的妓女,為顧客提供性服務。他會在論壇上打廣告,並且向不同中介聘請妓女。
被告曾經招妓,因此傑基有了他的聯繫號碼。
2023年12月,被告接到傑基的簡訊,問他是否願意替他向妓女收取肉金,並且取送毛巾來賺外快。傑基答應被告,他每到一個地點收錢可獲60元酬勞,若取送乾淨和用過的毛巾,酬勞則是40元。
被告同意幫傑基在每周三和周六工作。被告每個周三替傑基當跑腿的酬勞不能超過400元,周六的上限則是500元。
被告也被拉入微信群組,成員有傑基、吳文桐和另外三人。每當有工作要分發給被告時,日期、地點和金額等詳情都會放在群組內。
傑基也會安排被告把收來的錢放進儲物櫃,過後他才去取。
被告收到工作信息後,就會和妓女會合,妓女會把錢放入信封交給被告。被告會用點算機點算鈔票,確保金額正確,之後在群組交代,再把錢放到儲物櫃。
至於取送毛巾,被告接到通知後會到儲物櫃去取乾淨的毛巾,再送到指定地點給妓女。有些時候,傑基也會額外付錢,讓被告清洗毛巾。
被告從2023年12月開始為傑基工作,一直到今年4月24日在新加坡富麗華河畔酒店被逮捕。(人名音譯)
助12妓女賣淫 被告獲利2萬
協助12名來自日本和越南的妓女在新加坡賣淫5個月,被告從中獲利2萬元。
控方指出,被告在干案期間,替傑基向其中5名妓女收取她們賣淫所得,共4萬3650元。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14周到18周的監禁和1580元的罰款。
法官說,雖然被告不是主謀,但是卻參與其中。
被告同夥吳文桐已在4月30日於兀蘭關卡被逮捕,他是負責為傑基供應日本妓女的中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