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國會一則消息刷屏:部長要加薪了,15年來第一次。MR4級部長年薪基準從110萬新元上調至180萬,漲幅超過60%。總理年薪隨之漲到360萬,議員津貼從每月1.375萬調到1.85萬。
消息一出,輿論炸了。有人翻出黃循財那句「未來五年加薪所得全數捐出」反覆琢磨,有人盯著180萬的數字感嘆「部長真有錢」。但更值得追問的是:新加坡這套被全球稱道的廉潔體系,靠的到底是高薪,還是高薪背後那張看不見的制度之網?
為什麼是現在?
15年不動的薪水,終於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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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薪金上一次調整,要追溯到2011年。此後整整15年,這個數字就像被凍住了一樣。
2017年,獨立委員會其實已經建議過加薪——從110萬調到120萬。但當時全球經濟不明朗,政府決定「再等等」。2023年該檢討了,又因為外部環境不確定,再次推遲。
黃循財在國會上說了一段很直白的話:「克制不能變成忽視。如果我們繼續無限期推遲調整,這個框架最終會失去意義。」
過去15年,新加坡普通工薪階層的收入中位數增長了約4.3%,收入最低20%群體的工資增幅更是達到4.6%。而部長的基準薪金,一動不動。更尷尬的是,一些資深常任秘書的薪水已經超過了部長——同一套公共服務體系里,下屬比上司賺得多,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但這次調整的真正原因,遠不止「通脹」和「公平」這麼簡單。
180萬怎麼算出來的?
一套精準的「數學公式」
很多人看到「180萬」的第一反應是:憑什麼?這背後有一套延續了十幾年的計算公式。
2012年確立的框架是:以新加坡收入最高的1000名公民的年薪中位數為基準,再打六折——40%的折扣,用來體現「公共服務精神」。
最新數據顯示,這1000人的年薪中位數略高於300萬新元。打六折,就是180萬。

*資料來源:政治薪資審查委員會
這個參照群體包括企業高管、銀行家、律師、醫生、會計師——那些和部長們需要具備相似能力的人。系統設計者的邏輯很簡單:如果不從政,這些人在私人領域可能賺得更多。要給一個讓他們願意「折價」從政的理由,但折扣不能大到讓優秀人才望而卻步。
黃循財說得很實在:「我希望有更多空間,從政府以外引進具有深厚經驗的人才,尤其是那些已經在私人領域賺取高薪的人。」
但別誤會,不是立刻全漲
180萬是「參照基準」,不是現任部長明天就拿到的數字。

政府的做法是分步走:現任部長先進行一次最高9%的一次性調整。以年薪110萬的MR4級部長為例,先漲約10萬,到120萬左右。接下來幾年再根據個人表現和職責,逐步向新基準靠攏。
黃循財預計,到本屆政府任期結束時,大多數MR4級部長的年薪約為135萬(新框架135萬到225萬區間的下限)。換句話說,180萬是一個天花板,不是自動到帳的數字。
黃循財同時宣布:未來五年,他會把總理年薪上漲的部分——每年140萬,五年合計700萬,全數捐給公益事業,這個操作讓人想起2007年的李顯龍。批評者說這是「公關表演」,但一個領導人願意在輿論最敏感的時候,把自己的漲薪部分全數捐出,至少說明他清楚這件事的政治分量。
「高薪」的真相:不是養廉,是搶賢
多人把新加坡的廉潔簡單歸結為「高薪養廉」,這其實是個流傳多年的誤解。
新加坡推行的是精英政治。政府希望吸納的,是醫生、律師、會計師、企業家、銀行家——那些在私人領域年入數百萬的頂尖人才。讓他們從政意味著放棄原本的高薪,政府需要提供一個「有誠意」的薪酬,才能把人吸引過來。
李光耀說得更直白:「我可能是全世界政府領袖中薪水最高的,但從實際待遇看,我可能是最窮的總理。」
為什麼?因為新加坡的「高薪」是裸薪——沒有隱藏福利,沒有退休金,沒有公車配給,沒有免費住房。總理以下,所有公職人員自己買車、自己加油、自己買房、自己交醫療保險。相比之下,某些國家領導人工資看著不高,但差旅、安保、住所、服務人員全由公帑支付,實際待遇遠超帳面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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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加薪時,李光耀用英國議員當反面教材:英國議員薪俸不高,卻把裝修費都報公帳。他說:「新加坡人必須決定,是要部長領低薪然後出現把戲,還是支付合理薪金、不另給津貼。那是你的薪金,你就用這筆錢去買車或買其他東西。」
所以新加坡官方從不接受「高薪養廉」的說法,他們管這叫「高薪引才」或「高薪搶賢」。薪酬的目標不是讓人「不貪」,而是讓有本事的人「願意來」。
制度才是真正的防線:權力透明到「無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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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高薪是基礎鋪墊,那極致透明的制度設計,才是杜絕貪腐的第一道硬核枷鎖。新加坡的廉潔治理,從來不考驗人性,只相信制度。
從2012年起,新加坡政治薪金框架就確立了三大原則:薪金參照市場基準、體現公共服務精神、貫徹「裸薪」制度——不含任何隱性津貼或福利。
這個框架把公職人員的權力極度細化、透明化。大到項目審批、資金撥付,小到日常公務往來、禮品收受,全部有明確、可追溯的規則。公職人員不僅要定期申報個人財產,直系親屬的資產、商業往來也納入監管範圍。
黃循財總理強調,這套透明機制讓民眾可以嚴格監督政治領袖,在選舉中接受選民問責。
法律才是真正的「不敢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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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新加坡有一套毫無例外的嚴刑峻法——零容忍、無特權、不手軟。
2026年5月,一名中國籍女子因試圖以100元賄賂衛生科學局調查官被控上法庭。100元,在新加坡夠吃幾頓飯,但足以讓人站上被告席。根據防止貪污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2025年9月,13名執法人員因拒絕受賄獲貪污調查局嘉獎。其中一名移民局稽查長在兀蘭關卡執勤時,發現乘客試圖賄賂,立刻制止並通報上級。她說:「賄賂是嚴重的罪行,我們不能破壞已堅持了超過60年的法治體系。」
這種態度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深入骨髓的社會共識。在新加坡,貪腐是全社會最唾棄的行為,沒有任何洗白空間。有人試圖用幾十塊錢「私了」罰單,被執法人員拒絕並上報控上法庭——因為不上報,執法人員自己就完了。
之前轟動全島的易華仁部長貪腐案,被罰38萬、坐牢7個月。無論職位高低、功勞大小,只要查實,沒有道歉過關、沒有降職容錯、沒有內部調解。輕則革除公職、終身禁入公共體系,重則重刑入獄,身敗名裂。
學新加坡的「高薪養廉」,不能只學漲薪
15年沒動的薪水,終於動了。180萬的基準數字,在很多人看來遙不可及;3.6%的年均增幅,卻低於普通工薪階層的漲薪速度。
但爭論不休的數字之外,真正值得關注的不是「部長拿多少錢」,而是「我們想要什麼樣的政府」。李顯龍資政在臉書上說了一句值得琢磨的話:「平庸的領導給國家帶來的代價,遠遠高於給予政治領導人合理薪酬的成本。」
學新加坡的「高薪養廉」,不能只學漲薪。還要學裸薪制度——沒有隱形福利,每筆公帳都經得起審計;學獨立的反貪機構——貪污調查局直屬總理辦公室,擁有絕對權威;學嚴刑峻法——100元也能讓你站上法庭;學社會共識——貪腐是整個國家最不齒的行為。
讓新加坡廉潔的從來不只是薪水的數字,而是薪水背後那張讓人「不想貪、不能貪、不敢貪」的制度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