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男學生被指凌晨在學習室非禮女生案續審,受害女生揭露兩人才見面第一天,被告就一整夜都不斷伸狼爪,甚至趁她睡覺時壓在她身上自慰,她驚醒大喊「走開」,被告反叫她「等一下」,接著朝她射精,女生庭上指控「他把我當蕩婦!」
被告李彥儒(譯音,24歲)案發時是新大生,他面對一項非禮罪名,指他去年1月8日清晨6時30分,在新大經濟與社會科學學院大樓的三樓學習室內,用下體摩擦現年22歲女生的胸部。
他不認罪,案件進入審訊。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左圖:警方接獲通報後封鎖現場。(檔案照)
右圖:被告李彥儒被指在新大學習室非禮女生,案件今日進入第二天的審訊。(海峽時報)
受害女生上庭供證說,她是大學生,但不是新大生。她與被告剛認識一兩周,被告曾通過社交媒體表示要送她墨鏡又請她吃飯,但她都以有男友為由拒絕對方。
去年1月7日,女生為了趕報告,答應被告邀約到新大附近的咖啡廳見面,豈料坐在旁邊的被告,卻不斷戳她肋骨約1小時才離開。被告當晚又約她到新大一起溫書。
她供證說,交報告的截止日期是案發當天早上,礙於男友已早早入睡,她為了有人監督她趕報告,才答應被告邀約,結果她整夜屢次遭被告上下其手。
8日清晨6時許,女生見被告睡在椅子上,她湊巧連續兩晚沒睡,於是到學習室另一個角落躺在地上,並用連帽外套蓋著頭睡覺。
不料過後她感到被重物壓,驚醒一看驚見被告壓在她身上,還用膝蓋夾著她在自慰,她當時嚇得大喊「走開」,被告卻反叫她「等一下」,約四分鐘後竟對著她射精,導致她臉和頸項都有被告精液。
她說,當時自己動彈不等,覺得非常無助,且被告未經她同意那麼做,完全不尊重她,仿佛把她當成「蕩婦」,讓她感到很羞辱又生氣。
記者:王英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