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僱傭的EP數量可以超過招聘廣告中註明的數量嗎?
Q:
公司僱傭的EP數量可以超過招聘廣告中註明的數量嗎?
A:
不可以。
僱主申請的EP數量不得超過廣告中註明的職位空缺數量。
除此之外,刊登招聘廣告時還需要注意薪資範圍,避免招聘廣告歧視等。僱主發布廣告14天後,在公平考量本地應聘者的前提下才可以遞交EP申請。
如果發布的廣告內容信息不滿足上述條件,將視為無效廣告。EP申請將直接被拒簽。
信息來源:
https://www.mom.gov.sg/faq/employment-pass/can-my-company-hire-more-ep-holders-than-the-number-stated-in-the-jobs-bank-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