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0日訊) 21歲年輕老闆被指在住家內,發現妹妹的19歲朋友醉倒在廁所馬桶旁,竟起了色心,強吻、指侵和非禮對方的胸部,甚至還逼對方肛交。
這起事件是於2016年12月26日清晨5時42分至早上9時28分,在後港一帶的政府組屋單位里發生。
被告陳恩傑(24歲,譯音)是新加坡「Beef Bro」牛肉方塊的創辦人之一,案發時21歲。他面對控狀,指他在住家內非禮和性侵一名19歲少女。被告不認罪,案件昨天開審。
少女現年23歲,是被告妹妹的小學同學。為保護少女,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據控方開庭陳詞顯示,少女與被告妹妹等一幫友人在2016年的聖誕節晚上到不同夜店喝酒,直到隔天凌晨5時,少女與被告妹妹回到事發單位過夜。
被告父母當時已入睡,被告則在聖誕夜狂歡後,帶著兩名男性朋友回家過夜。
少女到被告家後衝到廁所嘔吐,期間她聽到後頭傳來被告的聲音,隨後被告將少女抱到客廳沙發後強吻了她。
少女之後因想吐,又衝到廁所里。被告過後將少女抱到妹妹房間裡,並在床上非禮少女的胸部,還用手指侵入對方私處。
少女感到不舒服,再度往廁所吐。怎料被告還不死心,脫下少女的短褲和內褲,逼對方肛交。
少女的一名朋友和前男友昨午出庭供證,指在事發後接到少女的電話,說她屁股痛,指有人逼她肛交,不知道該怎麼辦。
朋友當時要少女冷靜,並嘗試向被告妹妹了解更多詳情,後者坦承當時在廁所里的人是被告。
朋友知道少女母親剛過世,監護人又管得嚴,因此建議少女先不要將事情告知他們,但願意陪少女去報警。
少女的前男友供證時則說,他案發時與家人出國旅遊,接到少女的求救電話,她在電話里哭泣,聽起來很難過,還說她屁股痛,覺得自己「骯髒」。
控方表示,少女當時所穿的襯衫後部,驗出被告的精液,被告的內褲也驗出少女的脫氧核糖核酸。
控方醫生專家也將供證,指少女案發時酒精中毒,無法同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控方也將把少女與被告妹妹之間的簡訊內容呈堂,被告妹妹在簡訊里承認性侵少女的人就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