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眼收到網友投稿,說自己畢業回國後申請了新加坡長期訪問准證(LTVP),當她想憑批准信(IPA)入境新加坡時,移民廳表示不可以,因批准信不可當簽證使用。
「我是一名今年NAFA剛畢業的學生,5月結束學業,6月20日回國後7月6日被取消學生證。
在國內登陸移民廳(ICA)申請了新加坡長期訪問准證(Long-Term Visit Pass),在8月2日收到ICA的IPA批准信(Approval Letter),並詢問ICA是否可拿著批准信直接入境新加坡,但移民廳(ICA)給出的答案是:不可以。」

ICA給出的回覆是:「如果你是來自需要辦理簽證的國家,在入境新加坡時需要準備有效的入境簽證。而長期訪問准證的批准信不包括任何簽證。」

而網友也說,「像我這種情況,批准信是不可當做入境簽證使用的,需要另外申請旅遊簽或其他簽證才可入境新加坡,而且,必須本人在批准信後的兩個月去ICA領取,否則會自動作廢。」

如遇到任何問題,建議大家還是直接去ICA或者打電話諮詢。
地址:Immigration & Checkpoints Authority, ICA Building, 10 Kallang Road,
Singapore 208718
時間:
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至下午5點
周六:早上8點至下午一點
周日及公共假日不開
電話:(65+)6391 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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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來源:Yaro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