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環境局連同新加坡警察部隊與陸路交通管理局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昨天早上在兀蘭關卡附近取締違規的外國註冊車輛,12名司機因違規行駛接到罰單,包括排煙量或噪音超標。
由三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取締行動共派出約15名官員,於昨天(4月12日)早上9時開始,在兀蘭關卡附近取締違規的外國註冊車輛。
根據當局聯合發布的文告,有一人違反廢氣排放標準,三人違反噪音排放標準。另外有八人違反了技術和管制規定,例如安裝不合規格的車牌。
國家環境局、新加坡警察部隊與陸路交通管理局指出,將會繼續展開定期的突擊行動。從4月1日起,國家環境局也在關卡加強對外國註冊車輛的排放量檢測。
所有進入新加坡的外國註冊車輛必須遵守我國規定的安全和排放要求,例如遵守環境保護和管理(車輛廢氣)的廢氣或噪音排放標準。車牌也須在正確的位置上。
從2023年4月6日起,所有外國註冊的摩托車須達到一氧化碳排放量最多4.5%、二衝程引擎(2-stroke engine)碳氫化合物排放量最多達7800ppm,以及四衝程引擎最多2000ppm。
執法人員將在陸路關卡隨機排查車輛的排放量和展開突擊檢查,違例者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我國,也可能面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