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9歲兒子提前去補習班找朋友玩,因擔心他的安危,父親一氣之下多次拍打兒子頭部,導致他頭破血流縫6針。
被告是一名36歲的父親,他面對兩項蓄意傷人的罪名。受害者是被告的11歲兒子,案發時9歲。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被告兒子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以及四個孩子同住。去年9月2日,受害者於下午6時左右離家前往補習班。幾分鐘後,被告從睡夢中醒來,得知受害者一人提早去上課後非常生氣,對妻子發脾氣。
被告擔心受害者會在過程中在路邊玩耍時受傷,於是妻子叫女兒去補習中心將受害者接回家。受害者回家後,被告責罵他並多次拍打他的頭部。被告手戴的婚戒也因此劃傷受害者的額頭,導致他額頭劃破流血。
被告見狀立即停手,拿毛巾幫他擦去血跡,並帶他到家附近的診所。醫生包紮了受害者的頭部。當晚,被告帶受害者前往竹腳婦幼醫院的兒童急診室,指受害者是在遊樂場摔倒受傷。受害者的額頭縫了六針,當天出院。根據受害者的醫療報告,受害者右側額部頭部有2公分的傷口。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求情稱,與妻子有五名孩子,不過他們的第三個孩子在年幼時去世,令他深受打擊,一直擔心會失去其他的孩子。
律師說,事發當日被告就是害怕失去兒子才會失控。事後被告接受輔導,被告的妻子也已原諒他,一家六口仍同住。
控方則指出,根據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報告顯示,被告在案件發生的前一年半時間內沒有家暴兒子致傷的跡象,不過曾對妻子施暴。
法官最終要求控方提呈社區服務令和日間報到令報告,案展至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