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為幫助友人,利用對方轉給他的股票作為抵押,並以自己的名義向兩間銀行申請貸款,共取得370多萬新元(約1110萬令吉),殊不知友人心懷不軌,把錢拿去操縱股價牟利。
37歲的被告蔡國盛(譯音)目前是破產者,前日承認一項欺騙東亞銀行的控狀,另一項欺騙馬來亞銀行的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考慮。法官判他坐監8個月。
被告和35歲的吳翰新(譯音)案發時是朋友。案情顯示,2012年11月,吳翰新被指操縱當時一家上市公司Sky One控股(簡稱Skyone)的股價,以製造Skyone股價的假象。
為了操縱股價,吳翰新被指想在東亞銀行和馬來亞銀行設立融資戶頭,並利用Skyone股票作為抵押以取得貸款,再用這些錢拿去買更多Skyone股票,從而操縱股價。
2012年11月,吳翰新涉嫌叫被告在東亞銀行開設股票融資戶頭,聲稱錢是要用來進行交易。他被指告訴被告,自己會把部分股票轉到被告名下,讓被告以此做為抵押向銀行貸款。
為了幫助吳翰新,被告答應。根據協議,有關戶頭將由吳翰新完全和有效控制,被告並沒有獲得佣金或金錢利益。而案發時,被告並不知道吳翰新的目的是要操縱Skyone股價。
在吳翰新指示下,被告簽署股票買賣協議,向他「購買」600萬隻Skyone股票。而事實上,被告一分錢都沒有付。
被告後來以300萬股票作為抵押,同時誤導東亞銀行,讓銀行以為他是戶頭的擁有人、完全和有效控制戶頭,並擁有股票的權益,然後向銀行貸款。銀行最後發放305萬4522新元(約916萬3566令吉)貸款。
Skyone股價大跌,做為抵押的Skyone股票無法填補貸款額,被告也無力償還債務。截至2014年1月23日,銀行被拖欠47萬4000多新元(約142萬2000令吉)。
被告如法炮製,2012年12月21日欺騙馬來亞銀行發放65萬3000餘元(約195萬9000令吉)。截至2014年1月23日,銀行被拖欠的款項24萬6000餘新元(約73萬8000令吉)。
律師求情說,被告和吳翰新從小認識,對於吳翰新操縱股價的事不知情,說起來他也算是「受害者」。他答應做「代理人」,因為他信任吳翰新。
惟控方指,本案涉及金融機構,因此刑罰必須具有阻懾作用,而且東亞銀行受騙發放的貸款數額高。被告面對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考慮控狀,被指欺騙馬來亞銀行65萬3000餘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