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空軍沉迷足球賭博,不但花了87萬6000新元(262萬8000令吉)下注賭球,在輕鬆賺錢的誘惑下,還幫卜基向空軍同僚和同事們收注,結果被判入獄11個月和罰款5000新元(約1萬5000令吉)。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被告許嘉良(30歲,譯音)承認3項指控,包括作為代理協助他人參與網上賭博以及利用遠程通訊進行賭博,其餘兩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法庭資料,被告在2017年至2018年犯罪期間是一名空軍正規軍人,軍階為一級上士,他在林厝港第二軍營認識本案另一名被告,成為好友。
控方指出,被告在2017年初迷上賭球,每周也會投注萬字票和多多。另一名被告告訴他,自己是個非法卜基,並問他是否有意要非法下注。
沉迷於賭博的被告因此開始非法下注,同夥在一個非法賭博網站上為他開設了一個帳戶,他隨後開始在這個網站上非法賭球,直到2018年1月。
同夥隨後指示被告將個人賭注轉移至另一個網站,聲稱這個網站便宜10%。當時,被告還協助其他三人通過這個帳戶下注,並從他們所贏得的錢抽取5%費用。
在2018年1月,同夥要求被告介紹一些同樣有興趣賭球的朋友給他,讓他自己經營卜基帳戶,並保證他會從中獲利,因為從長遠來看,投注者的輸球幾率高於他們獲勝的幾率。同夥甚至還說,這些投注者輸的越多,被告就賺的越多。
在輕鬆賺錢的誘惑下,被告答應了,並能獲得投注額的80%,其餘的20%則歸同夥。接著,被告為他的空軍同事開設3個帳戶,非法下注各種足球或籃球聯賽。
若他們輸了,被告會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收取金額,贏了就會支付他們獎金。他每周也會跟同夥見面,交付20%的利潤。
被告在軍營物色有興趣投注者,其中一名男子在和他討論英超聯賽後,就通過他下注高達10萬1321新元(約30萬3963令吉)。
軍營內另一名男子則是因為好奇被告在用手機做什麼,發現他正在下注足球賽,被告就抓緊機會詢問這名男子是否有興趣下注,並協助對方在足球比賽中下注了2萬1274新元(約6萬3822令吉)。
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間,被告在非法網站上為足球和籃球比賽中總共投注87萬6096新元(約262萬8288令吉)。他至少管理其他7個帳戶,不過當他被逮捕時,這些帳戶的餘額為零。
被告在2018年11月被捕,同夥告訴他,如果他被警方盤問,他只要回答「我不知道」,因為如果他否認一切,警方將無能為力。
然而,被告決定配合調查,希望能保住他的工作,並且違背同夥的指示,即定期刪除他們的信息,因為他想要保住證據,以防自己被「玩弄」。
被告承認,他通過網上賭博獲利,但無法確定確切的金額。
控方要求判他入獄11至13個月以及5000新元罰款。
被告的辯護律師阿瑪里克吉爾代表求情,指目前擔任創意設計師的被告非常懊悔且儘早坦白一切,也和警方合作,之前不曾犯罪,要求法官判處被告9至10個月監禁,外加5000新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