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75歲老漢過去40年來多次對親生女兒進行性侵犯,使她身心受創,之後還多次對外孫女伸出狼爪,高庭法官昨早(1日)判被告入獄20年又9個月,由於被告年過50歲無法被施以鞭刑,須額外坐牢多6個月代替,共被判監禁21年又3個月。
《8視界新聞網》報導,被告總共面對35項控狀。此案的第一受害人為被告46歲的女兒,第二受害人是被告19歲的外孫女,即第一受害人的女兒。為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不得公布被告和受害人的名字和其他身份資料。
案情顯示,第一受害人和被告及受害人母親、外祖父母、曾祖母以及兩個弟弟同住一個組屋單位,其中7項針對第一受害人的性侵罪名是在家中進行的,當中有兩項指被告在夜間教第一受害人數學時,乘其他家人睡著後,對她施魔手。
在女兒7歲至10歲之間,也即約1984年到1986年間,擔任起重機操作員的被告有時得在晚間到工地進行監督工作,若妻子沒有陪同前往,被告會帶女兒一起去工地。在這期間,被告會讓女兒在小型貨車上等他。被告在兩次不同的時間裡,在貨車內把手伸進女兒的褲子非禮她,又把女兒的手隔著衣物撫摸自己的下體。
在1983年至1986年間,被告數次告訴女兒,他對她作出的行為都是出於「愛」,並要求女兒保密。女兒當時年紀小,雖然不喜歡被告的這些行為,但不知道這是錯誤的。
直至她年紀漸長,在小學的性教育課上了解到被告的行為是不對的,但由於感到羞恥,而且覺得事情已經過去了,加上和母親的關係並不親密,她選擇了沉默。
與此同時,第一受害人也開始躲避被告,包括拒絕陪同他到工地去、在外祖母外出時把自己鎖在房間裡、在被告要摸她時把他的手推開。但至少有一次,她忘記把門鎖上,被告再趁機侵犯了她。
在2003年9月,被告和妻子、第一受害人及其丈夫一起出國朝聖,第一受害人在途中觀察到被告似乎已經悔改,原諒了被告。
對孫女伸出狼爪
雖然停止了對女兒的性侵,被告仍死性不改。在2008年,由於自己和丈夫需要工作,第一受害人把4歲的女兒和小兒子,也即被告的外孫,交給被告和妻子(即受害人母親)照顧,周末才接回家。此時,被告已經搬家,這個家有3個房間。被告對外孫女,即第二受害人很好,經常買玩具給她。
在外孫女約4歲至6歲之間,被告有一次把在客廳看電視的外孫女叫到主臥室,然後給她看色情視頻,外孫女很害怕,被告事後要求外孫女不要對其他人說起這件事。約一個月後,被告和外孫女單獨在一起,再次給她看色情視頻,之後還脫下褲子暴露下體,並要求外孫女口交。外孫女只能就範。之後,被告多次性侵和非禮外孫女。
惡行曝光
在2022年9月,第一受害人和被告發生爭執,往事湧上心頭,她把自己童年遭父親性侵的事告訴了丈夫,丈夫再把事情告訴妻舅。妻舅質問被告,但被告矢口否認。第一受害人之後報了警,之後也獲知女兒也被父親糟蹋了。
案情也顯示,在去年6月,第一受害人和阿姨溝通,得知阿姨也是受害人之一。
在2021年,心理衛生學院的醫生對被告進行精神評估後,提呈的報告指出,被告有「戀童癖」。
被告對所有指控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