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越來越多企業選擇在新加坡上市?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GX)憑藉其國際化金融樞紐地位,較低的企業所得稅率、上百個國稅收協定網絡及高效監管體系,成為企業連通6.5億東協市場的戰略跳板。
作為亞洲流動性最強的多資產平台,其40%上市公司來自海外。

一、新加坡主板上市5大優勢
中國企業,為什麼要在新加坡主板上市?在新加坡主板上市讓成熟企業接觸範圍最廣泛的機構投資者和散戶投資者。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享有成熟市場的聲譽優勢,並且可以接觸到最廣泛的機構和散戶投資者。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GX,是亞洲領先且值得信賴的證券和衍生品市場基礎設施,運營股票、固定收益、外匯和大宗商品市場,並遵循最高監管標準。
新交所SGX作為亞洲主要金融中心之一,運營一個多資產可持續發展平台,即SGX FIRST或Future in Reshaping Sustainability Togethe.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1、國際化投資者與資金池
新加坡匯聚全球機構投資者、高凈值家族辦公室及東南亞增量資金,形成多元化投資環境。
新交所上市公司中33%為境外企業,40%總市值來自海外,吸引中、美、歐等多地資本,提供靈活融資渠道及流動性支持。
2、稅收政策優惠
新加坡以低稅率(如企業所得稅率17%)和多項稅收協定(與100個國家避免雙重徵稅)著稱,減輕企業稅負。上市公司還可享受稅務補貼和財務援助,降低運營成本。
3、高效監管與透明度
新交所採用以披露為核心的上市機制,審核流程高效(通常8周完成),並設「上市前徵詢」制度提升成功率。嚴格的金融監管(如財務健全性審查)增強投資者信任,提升企業聲譽。
4、戰略地理位置與區域合作
作為東南亞門戶,新加坡通過「新加坡+」戰略深化與印尼、馬來西亞等鄰國合作,為企業拓展6.5億人口的東協市場提供跳板。
同時,中新自貿協定4.0版及陸海新通道等合作項目,助力企業連結全球供應鏈510。
5、融資與業務發展雙驅動
除傳統融資功能外,新交所通過跨境合作(如與海外交易所互聯)及創新金融工具(如熊貓債、互聯互通ETF),為企業開拓第二增長曲線。
例如,企業可藉助新加坡平台引入區塊鏈技術或對接東南亞資源,實現業務升級。

圖/來源於SGX,聯合早報

二、新交所上市要求
公司可通過首次公開招募(IPO)的方式上市,向大眾發行新股或發售現有股份。為此,申請上市的公司必須根據《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SFA)和《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條例》(SFR)編制招股說明書,並提交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
招股說明書將在新加坡金管局的網站(OPERA)上發布,為期不能少於7天,以徵求公眾意見。
尋求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必須滿足准入要求。
1、量化要求
主板准入標準:
有意加入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主板的公司必須滿足如下任意量化要求:
上一個期財政年度綜合稅前利潤不低於3,000萬新元,且擁有至少3年的經營記錄;
在上一個財政年度實現盈利,根據發行價和招股後的已發行股本計算的市值不低於1.5億新元,並且擁有至少3年的經營記錄;或:
在上一個完整的財政年度內有經營收入,以及根據發行價和招股後的已發行股本計算的市值不低於3億新元。
對於房地產投資信託和商業信託,如果滿足3億新元的市值要求,但並無歷史財務資料,只要能夠證明在上市後立即產生經營收入,則也可根據本規則提出上市申請。經營記錄不少於1年。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2、MOG要求
未能達到上述量化要求的礦產、石油和天然氣(MOG)企業如需尋求上市,必須滿足下列額外條件:
根據發行價和招股後的已發行股本計算的市值不低於3億新元;和:
披露其進入生產階段的計劃、重要事件及資本開支情況。這些計劃必須有獨立合資格人士的意見作為支持。
適用於所有石油天然氣公司的要求:
在公司擁有勘探和開採權限的特定區域內建立了足夠的資源,並且必須有獨立合資格人士的報告作為支持。有關資源須至少達到推定資源量(礦產)或表外資源量(石油和天然氣)。
運營資金須足以滿足上市後18個月的資金需求。
至少擁有一名具備業內經驗和專業知識的獨立董事。
委任一家具備相關行業經驗(包括機構本身及其審計合伙人在內)的審計機構。
3、其他要求
上市文件的審核與新加坡交易所與金融管理局分別如下:
股東數目要求:
如果市值不到3.00億新元,25%的已發行股份至少由500名股東持有(如果市值超過3.00億新元,則股權分布比例為12~20%);
對於第二上市的情況,公司須在全球範圍內至少有500名股東;如果新交所與第一上市交易所之間並無訂立促進股份轉移的框架和安排,則在新加坡境內至少有500名股東,或在全球範圍內至少1,000名股東。
獨立董事:
對於所有發行人,均須設有至少2名獨立董事。
對於境外發行人,須設有至少2名為新加坡居民的獨立董事。
禁售:
如果發行人通過盈利能力測試,在上市後的6個月內,發起人不得出售任何股份。
如果發行人通過市值測試,在上市後的6個月內,發起人不得出售任何股份,而在6個月後的12個月內,發起人可出售持股量50%的股份。
對於在首次公開募股前12個月已獲得股份且持股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的Pre-IPO投資者,其持股的「利潤部分」在上市後有六個月的禁售期。
利潤部分的計算方式如下:將IPO價格與投資者支付的股份價格之間的百分比差額乘以持股數量。
首次公開募股文件:
招股說明書;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OPERA網站上提交。
首次公開募股文件:
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美國公認會計原則。
註冊地:由發行人酌情決定。
交易和列報貨幣:由發行人酌情決定。
業務經營:未要求在新加坡內運營。
持續義務:關於重大資料、定期報告、新增發行股份、公司交易、公司治理指引、關聯方交易及公眾持股量的規則將適用。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三、新交所上市費用
在新交所上市,主要要涉及到以下4項主要費用:
1、初次上市費用
最低:100,000 新加坡元。
最高:200,000 新加坡元。
每百萬新加坡元的浮動費率:100新加坡元。
依據:市值。
手續費:20,000新加坡元。
2、上市年費
最低:35,000 新加坡元。
最高:150,000 新加坡元。
每百萬新加坡元的浮動費率:30新加坡元。
依據:市值。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3、新增上市費用
如果發行人增發已在新交所上市的某類證券,則需要繳納如下新增上市費用;
在主板上市的股票須繳納的費用最低不低於30,000新加坡元,最高不超過200,000新加坡元。這些上市費用依據增發股票每百萬新加坡元市值或部分市值浮動100新加坡元。
如果因公司行為(例如股份分拆、股份整合、發行紅利股或減資)增發的股票,即該類型的股票總市值並無變化,則無需支付新增上市費用。
如果因行使員工認股權而增發股票,則無需支付上市費用。
因股份轉換或以股代息而產生的新增股份上市費用,最低不低於30,000新加坡元,最高不超過200,000新加坡元。
這些上市費用依據年內增發股票每百萬新加坡元或部分市值浮動100新加坡元。此外,以下規定將適用:
於每個年度,當一家公司因轉股或以股代息承諾首次發行股份,則會被徵收新增的上市費用。
這將包括年內最多因每次轉股或以股代息獨立發行六次股份。當每次成因發行股份的次數超過六次,則另外加收10,000新加坡元。加收的費用將涵蓋年內的全部增發費用。
就費用計算的目的而言,在計算通過轉股而新增上市的股份的市值時,債券或優先股的轉換價應適用。對於以股代息的情況,以股代息的發行價應適用。
4、手續費
新交所就文件(例如通告、資料備忘錄、介紹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委託書)的處理,將收取不可退還的手續費。
作為一般指引,手續費視文件的性質及複雜性介乎3,000新加坡元至8,000新加坡元不等。
*上述費用僅供參考,詳情以具體案例為準。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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