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0 歲的前新加坡警察部隊警長因涉嫌對六名少年犯下性相關罪行,於 7 月 25 日被控上庭。
被告沙里扎(Sharizal Bin Shafi』ee)案發時為警長,目前已離開警隊,他共面對 15 項控狀,包括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製造兒童性虐資料及非禮罪,案件已展期至 8 月 22 日過堂,目前獲准以 2 萬元保釋在外。

控狀顯示,涉案罪行發生在 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間,受害少年年齡介於 14 歲至 15 歲。
具體來看,2023 年 7 月 31 日,被告在裕廊西住家與一名 15 歲少年進行視頻通話時,要求對方自慰並錄製相關行為;同年 8 月和 11 月,他以類似方式對另外兩名 14 歲、15 歲少年實施侵犯。
2024 年 4 月 18 日,被告的犯罪行為進一步升級:他對一名 15 歲少年提出視頻自慰要求並錄製;企圖以 「需要幫忙調整胸罩」 為由,誘騙一名 14 歲少年跟隨自己,伺機猥褻;還在組屋樓梯口非禮另一名 14 歲少年。
據警方透露,案發後已立即對沙里扎展開調查,並暫停其前線職務,他於 2024 年 6 月 16 日離職。
警方強調,所有警務人員必須奉公守法、維持最高紀律標準,對犯法警員將予以嚴厲懲罰,包括依法提控。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警方暫不進一步置評。
根據新加坡法律,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成者,最高可判 1 萬元罰款或 5 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製造兒童性虐資料罪成者,最高可判 10 年監禁及罰款或鞭刑;非禮罪成者,最高可判 3 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以上刑罰的組合。
此案引發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的關注,也凸顯了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行為的嚴重性,相關判決結果將受到廣泛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