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錦茂「阿城榴槤」老闆兄弟涉嫌6年漏稅16萬1604多元(約48萬5600令吉),生意額破百萬時也未立即申報,弟弟前午被判罰款1萬元(約3萬令吉)以及繳付4萬6303元(約14萬)罰金,哥哥因涉逃稅,恐難逃牢獄之災。
位於錦茂路一帶的「阿城榴槤「由徐寶生(59歲)和徐寶中(譯音,57歲)兄弟共同經營,每逢榴槤旺季都會大排長龍,深受饕客歡迎。兩人日前因漏稅、未申報生意額過百萬元等控狀被控上庭。
弟弟徐寶中面對6項控狀,他被指從2007年至2011年,以及2014年漏稅大約3萬7676元,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涉及的漏稅數額為2萬3151元,這兩項控狀須繳罰金共4萬6303元余元,其餘4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徐寶生(左)和徐寶中
哥哥徐寶生面對7項控狀,被指在同一段期間,漏稅最少1928元,最多1萬3853元,他也被指沒有在生意額於2006年破百萬後,向消費稅署長申報,總數達12萬3927元。
案情顯示,兩兄弟共同經營Shanghai Moh Lee Seng(簡稱SMLS)和Seng Chung Trading(簡稱SCT),兩人也會平分利潤,哥哥負責管理帳目。
SMLS的主要活動是經營便利店生意,於2012年2月結業後,他們則申請SCT繼續SMLS的生意。
調查顯示,弟弟分別在2008年和2014年在申報所得稅時提供不實資料,把錢花在個人消費上,結果少繳總數2萬3151元稅收。哥哥則在2008年和2014年逃稅22萬782元,同樣把錢花在私人用途上。
另外,哥哥也在2006年在替公司註冊消費稅時,未申報公司意額超過100萬元,導致國內稅務局(IRAS)少收8萬7314元的稅。
弟弟前午認罪後,被判罰款一萬元以及繳付4萬6303元罰金。
由於哥哥涉逃稅,他前午認罪,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4周至8周及罰款5000至7000元罰款,案件則展至5月7日下判。
國內稅務局不姑息違規和逃稅行為
國內稅務局發表文告說,當局嚴重看待違規和逃稅行為,一旦發現有人逃稅,涉案者將面對嚴重的懲罰。
逃稅者可面對逃稅數額4倍的罰金,外加坐牢。
文告說到,如果有人舉報他人逃稅行為,舉報者可從當局取回的稅務中,抽15%當獎勵,頂限為10萬元。當局會將舉報者身份保密。
女兒即將在馬國結婚
希望案子儘早了結
哥哥求情時稱,父親過世後,其會計師也退休,沒有會計背景的他扛起結算帳目的責任。
哥哥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兩人於2014年被逮捕後,已深感懊悔,他們也立即雇用會計師處理帳目。
另外,弟弟的女兒即將在馬國結婚,希望案子能儘早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