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外籍人士因涉嫌在4月份發生的兩起發生在樟宜機場的盜竊案,預計將於周二(5月5日)被送往法庭起訴。
這起案件涉及一名60歲的法國男子和兩名年齡分別為59歲和61歲的印度女性。
三名嫌疑人在登機起飛前被機場警察分局的警員逮捕,涉案的被盜物品也已全部追回。
兩起案件中,被盜物品的總價值超過了3,500新元。
法國男子涉嫌從T1商店偷走價值750多新元的太陽鏡
第一起事件發生在4月22日下午約2點40分,地點位於樟宜機場航站樓1(T1)過境區的一家零售店。
在店員發現展示架上的太陽鏡失蹤後,警方接到了報警。
通過查看監控錄像並進行現場調查,警員鎖定了這名60歲的法國籍男子為嫌疑人。
監控錄像顯示,該男子在未付款的情況下拿走了價值751.38新元的太陽鏡並離開了商店。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他在航班起飛前被捕,太陽鏡也已追回。
警員還在他身上發現了兩罐價值69.49新元的茶葉,據稱是從另一家零售店偷來的。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兩名印度女性涉嫌從T3商店偷竊珠寶
第二起案件發生在次日早晨,即4月23日上午約7點10分,地點位於航站樓3(T3)過境區的一家零售店。
一名店員注意到展示架上的三隻手鍊和三隻手鐲失蹤,隨即報警。
根據監控錄像顯示,這兩名女性在店員忙於接待其他顧客時,涉嫌偷走了多件物品。
被盜物品包括三隻手鍊、三隻手鐲、兩枚戒指和一隻手錶,總價值為2,738.52新元。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兩人在未付款的情況下離開了商店,但隨後在登機前被捕,被盜物品已全部追回。
調查還發現,這兩名女性此前還涉嫌從另一家商店偷走了兩輛玩具車和一個鑰匙扣,總價值為32.66新元。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三人將面臨盜竊相關指控
該法國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380條被控兩項在住宅內盜竊罪。此外,他還將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滋擾)法案》第35(1)條被控一項詐騙財產罪。
兩名印度女性將各面臨兩項在住宅內盜竊罪的指控。
如果被判在住宅內盜竊罪名成立,犯罪者可能面臨最高七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若被判詐騙財產罪,可能面臨最高一年的監禁、最高3,000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他們對商店盜竊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嚴厲打擊犯罪者。他們同時警告稱,從事此類犯罪的人不應指望能逃避偵查。
新加坡警察部隊補充說,將繼續與相關利益方合作,以預防和遏制樟宜機場的商店盜竊行為。























